•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 漳农〔2020〕21号
  • 发布机构: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02-20 16:02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街道经济管理中心,市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闽农种植函〔2020〕864号)和《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龙农〔202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4万亩、总产6.1万吨的指导性计划进行分解下达(详见附件),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落实粮食安全考核责任

  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年度绩效管理,全面从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市下达的指导性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发展方向与主要工作举措,及时将粮食播种面积、产量计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到户;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到位。要分作物分季节落实面积,分析生产形势,提出对策措施;要全面落实扶农惠粮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发展壮大种粮新型经营主体;要加大关键增产提质增效技术推广,提高机械化水平与种粮效益;要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地力,扩大绿色生产技术应用;要落实防灾减灾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二、理清稳定发展工作思路

  今年粮食生产要按照“稳稻谷、增旱粮”的思路,稳定水稻种植面积,增加甘薯、玉米种植面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分析生产动态,根据天情、农情、苗情、病虫情,提出有针对性的技术工作措施;要加强农情信息调度,在生产关键季节实行月报制度,对生产进度慢的乡(镇)、街道将进行通报与约谈。要加强与统计调查部门的协调沟通,开展会商与调研,形成粮食生产形势共识。

  三、落实扶农惠粮政策措施

  大力宣传并及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农机购置补贴、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等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落实好“藏粮于地”战略,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整村推进模式,不断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把水稻生产功能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把现有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投向水稻生产功能区,切实提高水稻生产功能区的粮食产出能力。继续实施地力提升“3323”工程,推广稻草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和测土配方施肥等,促进地力提升。

  五、提升科技种粮水平

  落实好“藏粮于技”战略,以粮食绿色高质高效为目标,优化粮食内部结构,推广高效种植模式与粮经多熟耕作制度,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实现农机农艺结合,推进粮食生产提质增效。认真实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测土配方施肥、优质稻示范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等项目。建立优质稻、优质甘薯等新品种展示示范片,在水稻上重点推广机插秧叠盘暗化育秧、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再生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在甘薯上示范推广脱毒种薯、增施有机肥、轻简化栽培、稻草覆盖等技术。

  六、减轻因灾损失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订和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建立抗灾救灾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科学防灾减灾水平。强化技术指导,灾后及时调配人、财、物,落实水稻种植保险等政策,指导农户及时采取补种改种等补救措施,努力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附件:漳平市2020年粮食播种面积与产量计划表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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