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500-2018-00024
- 备注/文号:漳脱贫办〔2018〕48号
- 发布机构:农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21
-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省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
漳脱贫办〔2018〕48号
关于下达省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
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18]51号)精神,在2017年省对设区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我市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龙岩市给予我市92.5万元的奖励。经研究,现将92.5万元奖励资金下达给永福镇82.5万元、官田乡1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资金作为激励性扶贫项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请及时统筹安排考核奖励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漳平市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下达省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
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省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龙财农指[2018]51号)精神,在2017年省对设区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中,我市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龙岩市给予我市92.5万元的奖励。经研究,现将92.5万元奖励资金下达给永福镇82.5万元、官田乡1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资金作为激励性扶贫项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等与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请及时统筹安排考核奖励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漳平市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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