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0-04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漳农〔2023〕12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3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中共漳平市委 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龙岩市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的通知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中共漳平市委 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龙岩市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8-04 11:32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2023年度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根据《龙岩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的通知》(龙财预指〔202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六比一看”“比乡村振兴”各相关乡镇项目竞赛比拼完成情况综合考量,经研究,决定下达2023年度龙岩市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中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资金33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详见附件1)。请各相关乡镇严格按照《漳平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2044号)文件要求和“六比一看”“比乡村振兴”相关考评要求,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强资金监管使用,确保10月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1.漳平市2023年度龙岩市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相关试点村资金绩效目标表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731


附件1

 

2023年度龙岩市乡村振兴

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分配表

乡镇

分配数量(个)

村名(个)

分配金额(万元)

资金下达时间及文号

漳平市

11

 

330

2023.03.31 龙财预指〔20231号文件

永福镇

 

2

龙车村

40

西山村

30

赤水镇

1

香寮村

40

溪南镇

1

东湖村

30

南洋镇

2

北寮村

30

梧溪村

30

芦芝镇

1

圆潭村

30

象湖镇

1

杨美村

30

和平镇

1

东坑村

30

新桥镇

1

云墩村

20

双洋镇

1

东洋村

20


附件2

 

2023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相关试点村

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度省级乡村振兴相关试点村资金项目

项目主管
部门

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总体要求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明确发展定位,找准发展路子,补齐发展短板,探索发展模式,培育形成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

解释

单位

全年目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目标

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村数

省级乡村振兴相关试点村该指标的数量

≥1

质量目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时效目标

资金到位及时率

%

100%

成本目标

资金实际支出率

%

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目标

基础设施改善、乡村文明、乡村治理有效提升等行政村数

≥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目标

公众满意度

%

9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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