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20-04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漳农〔2023〕9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龙岩市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的通知》(龙财预指〔2023〕1号)资金文件要求,现将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生产就业扶贫资金、村级乡村振兴协理员市级经费、市级驻村第一书记村项目建设市级补助等资金拨付给你们,请根据资金用途及时拨付使用,并做好国网项目库和资金在线监管录入,其中村级乡村振兴协理员市级经费、激励性帮扶资金、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补助、雨露计划补助等收入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市级驻村第一书记村项目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支出列“2120814”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下达“涉农”项目资金3项,共378.08万元。
2.各乡镇(街道)在完成龙岩市级下达的绩效指标任务前提下,将龙岩市级下达资金与省级和本级安排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3.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做好资金整合使用工作。
4.各乡镇(街道)按照下达预算额度,认真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填写2023年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附件:1.2023年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绩效目标表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漳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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