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0-0500-2026-0002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04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民政局关于2026年漳平市“福蕾行动” 采购服务项目的市场调查公告(二次)
漳平市民政局关于2026年漳平市“福蕾行动” 采购服务项目的市场调查公告(二次)
来源:漳平市民政局 时间:2026-08-04 18:14
  为规范开展2026年漳平市“福蕾行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前期已发布本项目市场调查公告。因部分供应商提供材料中,技术方案、服务标准和售后保障等内容未完全契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现开展第二次市场调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调查仅作为采购需求编制参考,不属于采购招标活动,不构成要约。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6年漳平市“福蕾行动”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漳平市民政局

(三)项目背景:聚焦漳平市留守、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动儿童、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等),通过专业化服务解决其心理缺疏、安全缺护、亲情缺慰、生活缺助、学习缺导等问题,构建常态化、专业化关爱保护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服务地点:福建省漳平市官田乡、永福镇和桂林街道及辐射周边困境儿童

二、服务核心内容2026年以最终采购文件为准)

(一)基础信息建档

全面摸排服务区域留守、困境儿童底数,建立一人一档动态信息库,涵盖基本信息、家庭情况、需求评估、服务记录等,定期更新台账。

(二)关爱帮扶服务

1.入户探访:每月常态化入户探访,了解生活状况、监护情况,开展政策宣讲、物资帮扶、亲情陪伴等服务。

2.心理关爱:提供一对一心理疏导、团体心理辅导、情绪支持,开展心理健康讲座,缓解心理压力,培育积极心态。

3.成长支持:开展课业辅导、兴趣培养、安全教育(防溺水、防性侵、交通安全等)、夏冬令营等活动,提升综合素养。

4.结对帮扶:联动社区、志愿者、爱心企业,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精准对接需求,解决实际困难。

(三)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

根据《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协助服务区域完成困境儿童心理状况识别工作,组建一支由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专业人员的评估组,对全市各乡镇(街道)识别得出“需要转介评估”结论的困境儿童开展专业评估,得出评估结论做好对应跟进服务,建立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等档案。

)能力建设与宣传

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关爱服务能力;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营造全社会关爱氛围。

)其他专项服务

协助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政策;链接司法、医疗、教育等资源,提供法律援助、医疗帮扶、教育衔接等服务。

三、市场调查内容

(一)服务报价:按年度服务打包报价(含人员薪酬、场地、物资、活动、交通、税费、管理费等全部费用明确单价、总价及报价明细清单。

(二)服务方案:提供针对性服务方案,含服务团队配置(人数、资质、经验)、服务流程、服务标准、质量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等。

(三)资质与业绩: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相关资质证书;近3年同类项目(福蕾行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业绩(合同、验收报告、获奖证明等)。

(四)其他建议:对本项目服务内容、预算金额、采购方式、验收标准等提出合理建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社会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社会工作者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或相关从业经验。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要求

(一)《市场调查反馈表》(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初步服务实施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流程、质量管控、应急预案);

(五)同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业绩材料(合同、验收证明等,如有提供);

(六)完整报价清单(包含人员、交通、活动物资、税费等所有成本)

六、提交时间与方式

(一)提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1117:3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zpmz3276629@163.com

(三)递交地址:福建省漳平市外环西路70号漳平市民政局养老福利

(四)联系电话:0597-7532301联系人:陈女士

七、重要说明

(一)首次询价采购作废,本次为市场调查(二次),调结果仅作为我局采购工作参考,不直接确定服务承接单位,参与调研不代表获得后续采购项目资格。

(二)供应商所提供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参与后续采购活动资格。

(三)本次市场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调查所产生的所有成本。

特此公告

 

漳平市民政局

2026年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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