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0-0500-2026-0002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民政局 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漳平市民政局 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来源:漳平市民政局 时间:2026-06-25 16:48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二)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二、社会公众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全国社会组织查询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服务”→“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国家社会组织法人库微信小程序全国社会组织查询福建社会组织http://mzt.fujian.gov.cn/mgj/福建社会组织信息查询平台等,查询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避免上当受骗。

三、根据民政部等22部委《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要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党员干部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新闻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各互联网企业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便利,各金融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

四、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方式如下:

漳平市民政局:0597-7526035,邮箱:zpmz7532402@163.com

投诉举报内容应当真实,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漳平市民政局

202661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