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0-05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漳民〔2024〕1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9 16:40

漳民〔202415

 

漳平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相关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相关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相关社会组织请于2024531日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将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有关材料报送我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对所属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督促其按上述要求报送。对逾期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有关材料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慈善组织年报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漳平市民政局

                                                                  2024229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全市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

202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一、对象和时限

1.参报对象:20231231日前在我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下同)。

2.按时参与年报时限:202431-531日(61日年报填报通道关闭,未按照规定提交年报的社会组织,将依法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3.年报问题整改时限:202461-831日(91日年报问题整改通道关闭,社会组织需在通道关闭前提交相关说明及材料)。

二、填报流程

社会组织可通过Google Chrome(谷歌)浏览器63版本及以上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需选择极速模式)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参与社会组织年报填报工作。

(一)填报入口

1.第一步:注册法人账户并登录。进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法人账户(注册页面链接:https://mztapp.fujian.gov.cn:8304/dataset/UnifiedController/goRegist.do?callerCode=Q9QP5Mznsc4rS9lk8t5sW4pj1byW8maZKBuAselxg),已注册过法人账户的社会组织可跳过该步骤,直接使用现有账户登录。

2.第二步:进入填报页面。注册法人账户成功后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点击进入福建网上办事大厅首页→“我要办”→“部门服务”→“省民政厅”→“便民服务类,选择福建省社会组织年报”→“办事指南(办事指南链接:https://zwfw.fujian.gov.cn/bmGuide?unid=AF9CFA865D5E46F0A13A85FCE08C8506→“我要办理进入当年年报填报页面。

(二)在线填报。社会组织年报实行网上填报、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和存档,无需向我局报送纸质材料。

(三)上传附件。社会组织应按照要求在年报系统电子附件栏目上传以下附件:

1.审查盖章页面。度报告书中的审查盖章页面可单页打印,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将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还应将年度报告纸质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盖章后,将审查盖章页面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2.财务审计报告。应参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须上传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3630日后登记成立的无须上传);应参报的社会团体不提交审计报告。

3.前置许可证。有前置许可的应参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将前置许可证副本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三、结论评定

(一)审查认定

我局将对社会组织报送材料进行审查。附件上传及填报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的,将予以退回,被退回的社会组织须重新上传提交(退回次数超过5次的将被锁定提交资格,请认真填写提交)。对社会组织年报我局不出具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结论,不在登记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结论章。

(二)结果公开

1.社会组织在线报送的年报,将在福建社会组织网”→“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示栏目(链接:http://112.54.44.39:8088/shzz_njgs/)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社会组织可通过本组织网站等便于公众查询的渠道向社会公开年报信息。

2.登记管理机关根据需要可将社会组织年报年检信息向财政、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推送。

3.社会组织年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或者捐赠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内容,不予公开。

(三)年报整改

社会组织年报结果公示的同时即默认进入年报问题整改阶段。社会组织需根据各自年报公示页面或年报问题检测中提示的需整改问题进行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于202461-831日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福建社会组织年报整改报告版块线上填写问题整改情况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工作人员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社会组织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年报中的每一项内容,不得漏填、漏报、瞒报。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年报有异议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书面举报。

(三)各相关部门对年报结果应加强应用,对未年报、年报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助等方面予以限制;对年度工作突出、做出积极贡献的社会组织,给予优惠扶持。

五、服务咨询

年报在线填写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联系电话:75260353099632

 

 

 

 

 

 

 

漳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2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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