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0-0500-2022-00014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民政局关于双洋镇大窑村更名大瑶村居民区命名的通告
漳平市民政局关于双洋镇大窑村更名大瑶村居民区命名的通告
漳平市民政局关于双洋镇大窑村更名
大瑶村居民区命名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大窑村更名大瑶村居民区事宜,由漳平市民政局、双洋镇人民政府、大窑村通过地名命名法定程序,经广泛征集意见和论证审核,通过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双洋镇大窑村更名大瑶村居民区命名意见,现将居民区命名公布如下:
序号 |
审定意见 |
自然村 |
原居民区名称 |
备注 |
大瑶村 |
大窑、雷池、十一湖自然村 |
大窑村 |
更名 行政村统一冠名为村民委员会 |
|
大瑶自然村 |
大窑自然村 |
大窑自然村 |
更名 |
大瑶村居民区命名名称,经漳平市人民政府审批,从2022年6月24日起生效,请相关部门、个体私营企业、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使用标准化居民区地名名称。
来信来电地址:漳平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597-7530169 传真:0597-7539179
漳平市民政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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