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0-0500-2019-00015
  • 备注/文号:漳民〔2019〕137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7
  • 内容概述: 转发《龙岩市民政局等12部门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龙岩市民政局等12部门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民政局 时间:2019-12-27 15:06

漳民〔2019137

 

 

漳平市民政局

转发《龙岩市民政局等12部门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现将《龙岩市民政局等12部分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民〔20191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漳平市民政局

                           20191225

漳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122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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