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26-0500-2023-00025
  • 备注/文号:漳林〔2023〕53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3
  • 内容概述: 漳平市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漳平市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11-23 15:24

中共漳平市委、漳平市人民政府、龙岩市林业局:

2023年,漳平市林业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依法治林,为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 实施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改革。以列入全省十个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县为契机,实行全员执法,全力推行林政监管、林业执法和护林巡查二加一综合监管以及基层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建立健全刑行衔接、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着力构建一个提升”“两个强化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组建全省首个国有林场林业执法中队协调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行动等方式,重拳打击盗砍滥伐林木和非法开采矿山、挖沙取土、建养猪场、违法占用生态公益林地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守护林业安全。

2. 出台林业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一是为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整合林业执法职能和执法力量,推行全员执法,实行执法力量下沉,局队合一,提高林业执法效率和水平,于202311日印发《漳平市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全员执法考评细则的通知》(漳林〔20233号);二是根据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权责清单,做好动态调整工作,于202326日印发《漳平市林业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漳林〔20236号)。

3.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局85名持有执法证人员均配备执法制服,16个乡镇林业站各配备一台移动执法记录仪,林业执法大队6个执法中队20名执法人员均配有移动执法记录仪,在一线执法执勤中使用。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一案一卷一审今年以来共查处办结林业行政案件168,全部经过局法治审查,参加漳平市司法局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未出现不合格案卷。

4.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聘请福建博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天河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我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本局行政管理中的决策、法律事务等提供服务,特别是在我局对外签订的行政机关合同和规范性文件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协助我局起草、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件,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1. 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建设

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局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今年共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5,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8,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大力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今年先后组织12次,受训人员达200多人次。利用会前会后,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先后开展民法典》《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专题学习4次。组织本局领导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学法用法网上考试 ,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2. 大力营造法治林业浓厚氛围

一是突出行业重点。通过广播、电视、微信、标语、横幅等载体,全方位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自觉维护生态秩序、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和生态意识。二是结合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美丽乡村建设等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送法下乡宣传月”、“植树节”“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秋冬季候鸟保护”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等方式,面对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三)积极化解涉林矛盾纠纷

1. 积极查处涉林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51起,收取罚没款196.3万元,其中:查处非法占用林地94起,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5.3公顷;查处非法占用林地94起,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5.3公顷;查处盗滥伐、毁坏林木、非法收购案件47起,责令补植补种林木2130株;出售疫木1起,非法狩猎1起,野外违规用火8起。另外,移送公安局涉刑案件9起。

2. 开展“林区枫桥”品牌培树行动。20232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漳平市林业系统开展“林区枫桥”品牌培树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共排查梳理近年来的涉林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重大行政案件73件,走访采伐山场23个,林业企业21家,未排查出有存在尚未化解的积案,未排查出存在隐患的涉林纠纷。活动开展期间积极配合国土、乡镇、司法等部门处理涉林纠纷诉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活动开展以来共调解涉林纠纷15起,调解成功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3. 及时办理涉林信访。今年我局共接到各类群众信访事项17件,相比去年略有下降。按信访内容,涉野生动物保护5件、乱砍滥伐林木4森林病虫害防控2件,其他6。办结或回复17件,信访办结率100%,按时报结率100%,办理满意率100%,无越级上访、无非正常访、无恶性上访情况发生,无信访积案。

(四)法治政府建工作亮点

1. 加快林权证发放进度。按照“错证纠错,漏证补发、联户拆宗的原则和林权证发放到户、妥善解决错漏证、林权证信息入库、林权证数据整合的要求,将林权证登记造册。由各乡镇(街道)林业站会同乡镇(街道)、村两级,现场核实,对人、地、证,即林权权利人、实际经营山场、林权证登记内容相符的及时发放到户,对于权属交叉重叠、登记错误、遗漏或多出权利人等情况,依法进行分类处理后,登记办理发证。今年以来共完成发证7156本,已发证面积629984亩,完成率96.6%

2. 制定出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事项。202310月,漳平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联合制定下发《漳平市关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精准施策完善创新集体林业产权制度,进一步规范林权登记发证办理流程、优化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登记实施办法等,有力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自该措施推行以来,共组织开展林权地籍调查635次,调查面积36254亩,办理林权登记630宗地,登记面积36023

3. 首创台农林权发证措施。2018年全国首例向台胞颁发林权不动产证,2021年向台农发放了福建省第一本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不动产权属证书。2023 1 29,向台农发放所承包林地的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书,率先在台农中试点解决经营林下空间权利的法律凭证问题,这也是全国首次向台商发放林下经济不动产权证书,获得国台办的高度肯定。

4. 首聘台胞林长在省内率先选聘台企热心人士担任台胞林长 15名台胞林长积极配合属地乡镇林长办以及市林长办安排的有关工作。自受聘以来,累计排查火灾隐患14处、制止野外违章用火3起、进村入户巡回宣传1250人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个别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不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企业、部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认识不足,法制观念不强,乱挖山体、破坏森林资然现象时有发生,林业普法宣传工作力度需提升;三是乡镇(街道)林业工作人员力量不够,执法水平有待不高。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漳平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为建设精美漳平做出新的贡献

 

 

漳平市林业局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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