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0-01-16 16:35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漳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漳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漳平市教育网站上查阅《指南》。

市教育局的信息公开由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教育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市教育局及其工作机构;

2.教育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市教育发展规划;

4.全市教育统计信息;

5.市教育局重要工作;

6.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影响教育公共安全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7.涉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定草案;

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目录地址:http://www.zp.gov.cn/bm/jyj/zfxxgk/zfxxgkml/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号

公文生成日期

标题

内容概述

有效性

1.索引号:按索引号编码规则生成,每条政府信息的标识符。

2.主题分类:政府信息所属目录的主题分类。

3.发布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文号:政府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5.公文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制作发文日期。

6.标题:政府信息的标题。

7.内容概述:政府信息的标题。

8.有效性: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

(二)公开形式

在漳平市教育网上公开市教育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此外,还将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也可以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漳平市档案馆:漳平市和平中路53号漳平市档案馆一楼 0597-7532393

  漳平市图书馆:漳平市和平南路68号漳平市图书馆一楼 0597-7833512

  微信公众号:漳平市教育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市教育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市教育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7-7533862

传真号码:0597-7528609

电子邮箱:zp7533862@126.com

通信地址:漳平市教育局(下水洋路18号)

邮政编码:3644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从本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2.口头申请

采取局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3.互联网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漳平市人民政府”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点击“依申请公开”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具体网址:http://www.zp.gov.cn/zwgk/zfxxgkzl/szfxxgk/ysqgk/。

(四)申请的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次数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机构和联系方式

  漳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漳平市教育局综合股,办公地址为漳平市下水洋路18号。邮政编码:364400;办公时间:8:00 -12:00,14:30 - 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时间:8:00 - 12:00,15:00 - 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597-753386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