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落实省颁课程计划”专项督导活动的通知
漳政教督〔2018〕11号
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教育集团,市直各校:
根据《关于聘任漳平市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的通知》(漳政教督﹝2018﹞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责任督学、局校相关人员对各校进行“落实省颁课程计划”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学校落实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各类课程的情况
二、督导方式
专项督导采取查阅资料、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深入课堂等方式进行,督导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督导人员
督导检查组成员由市督导室督学、责任督学和局校有关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在市教育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督导时间
1.全体督学、局校相关人员于2018年11月6日(星期二)下午3:00在教育局七楼会议室参加督导工作布置会
2.下校督导时间:2018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各校要认真对照省颁课程计划,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省颁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
2.督导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漳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10月30日
抄送:龙岩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