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7-0800-2023-00010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25
  • 内容概述: 公 示
公 示
来源: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8-25 15:18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运营农村客运站点运营补贴资金申报、初审作,按照考核评分机制,2021年度等级客运站运营省级补贴资金、农村客运站点运营省级补贴资金自评合计得5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运营省级补贴资金、农村客运站点运营省级补贴资金自评合计得6分。

  具体如下:

    一、2021年度等级客运站发展自评情况

    主要考核因素:

    1.未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不得分;

    2.2021年度未有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投资不得分;

    3.已投入使用的1个等级客运站项目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平汽车客运中心已在运政系统内的相关信息完整准确,且正常运营,得5分。本项合计各项目自评得5分。

    二、2021年度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自评情况

    主要考核因素:

  历年列入省级建设补助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1(新桥镇综合运输服务站)2021年新桥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门前道路(麦新大道)因开展“白改黑”工程,无法通行本项不得分

  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发展自评情况

    主要考核因素:

    1.未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不得分;

    2.2022年度未有新、改扩建项目建设投资不得分;

    3.已投入使用的1个等级客运站项目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漳平汽车客运中心已在运政系统内的相关信息完整准确,且正常运营,得5分。本项合计各项目自评得5分。

    2022年度农村客运站点发展自评情况

    主要考核因素:

  历年列入省级建设补助且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1(新桥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每个项目得1分。本项合计得1分。

  现将以上漳平市2021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运营省级补贴资金、农村客运站点运营省级补贴资金项目自评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825日至831

  联系电话:0597-7533161

  联系人:卢女士

    件:1.漳平市2021、2022年度等级客运站运营情况表

          2.漳平市2021、2022年度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运营情况表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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