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志敢 因保管不善,将 坐落漳平市菁城街道八一路319号21-403室相应的土地证遗失作废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苏志敢
2026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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