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树荣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漳房字第07758号及对应的土地证(漳平市菁城街道八一路319号40幢404)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树荣
2026年 8月4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