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许幼妹 )
许幼妹 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 漳房010410 ,土地使用证 漳国用(2007)第1305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两本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许幼妹
2026 年 0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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