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5-0500-2026-00087
- 备注/文号:漳自然资〔2026〕 30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4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平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D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平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宏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放开漳平市城区及郊区九十年代前自建房原址拆旧建新、改善民生与激活市场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安全、民生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联合住建部门对城区老旧房屋改造进行了研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根据《漳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城市更新方面针对性地选用“拆除重建”、“更新发展”、“整治完善”和“原址保护”四种旧城更新改造模式。拆除重建区主要采取“政府统筹、市场主导、连片拆除重建”的改造模式,由政府负责核算经济账,制定建设的约束条件,通过市场选择合适开发商对街区进行开发。针对独立的老旧房屋,我市暂未出台相关政策,建议采取维修加固的方式进行治理。同时我局将适时关注市委、市政府关于此项工作的部署,待政策优化后,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
领导署名:
联系电话:13459771114
联系人:林春海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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