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5-0500-2026-00083
- 备注/文号:漳自然资〔2026〕27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4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58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办理结果:A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58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许赐江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持续做好“土地文章”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和利用效益》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市级耕地指标统筹与交易工作专班”的建议。
现有指标交易主要参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暂行办法》(闽自然资发〔2019〕178号)文件精神执行,交易过程由需要指标的调入方在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发布调入申请,调出方根据平台信息在平台上对接调入,最后由平台自动撮合,交易流程已相对规范有序。后续若交易政策发生变化,我局将根据政策、形势需求,联合各部门组建专班以推动指标价值的实现。
二、关于“优化新增耕地指标交易与转化机制”的建议。
今年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已全面开展县级补充耕地后备资源摸排与土地整治项目谋划工作,但因福建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规程、验收办法尚未出台实施以及原补充耕地部、省平台已关闭,新系统尚未启用,补充耕地开发工作缺乏明确指导与报备渠道,土地整治工作尚未进入立项、施工环节。下一步待验收办法出台以及新系统正式启用,我局将启动项目的立项与施工工作。
三、关于“强化监督与绩效激励,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先后印发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1〕31号)、《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耕地开发补助标准及耕地开发后期管护资金的通知》(漳政办〔2022〕3号),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以上文件精神,开展耕地保护相关工作。此外我市财力增收攻坚办公室2026年4月2日印发了《漳平市财力增收攻坚工作方案》,文件提出:针对实现耕地指标交易收入的乡镇,按照乡镇(街道)纯收益的30%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剩余70%待上下级结算后进行拨付,提高项目实施单位工作积极性。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纳入全市综合性表彰奖励范围。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领导署名:
联系电话:7532836
联 系 人:李长荣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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