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清花 因保管不善,将 漳林证字(2013)第0000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郑清花
2025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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