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5-0500-2022-00088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3
  • 内容概述: 中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6-23 15:5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月14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2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性,党组班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上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无论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全部照单全收并抓好整改,并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聚焦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情况。根据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规划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所有整改问题一律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担任相关整改任务的责任人,抓具体、具体抓、一抓到底。

  (四)注重结合落实,促进成果转化。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结合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自然资源业务统筹结合,自觉把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察整改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龙岩市委、漳平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土地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5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土地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2年2月25日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专题宣讲;二是2021年12月30日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进行宣讲。各支部党员撰写了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三是2022年3月8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会上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两名班子成员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其他班子成员提交书面材料。四是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调研工作,将新思想与自然资源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专题整理,对剖析材料不够深刻、未将分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摆进去、相互批评不充分的成员重新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二是对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党员学习情况,对应学未学的内容补充学习,并按照要求做好学习笔记。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022年3月14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建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三是修订完善《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报送三审制度的流程。每月底开展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审批自查,未发现未审批现象。2022年3月15日由党组成员代表局党组对综合股相关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严格遵守三审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推动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偏差的问题

  (1)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责任制不到位,违法用地违法采矿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违法图斑查处,2020-2021年立案查处87宗,面积279.94亩;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拆除29宗,面积11.19亩;其余已发函相关部门处置。二是2021年3月23日对福建百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漳自然资〔2021〕行宗字第11号),2021年5月19日依法对其非法占地建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021年6月25日该公司已缴清处罚款59271.5元,2021年6月28日将收回集体土地移交东坑村委会,没收的非法财物移交和平镇人民政府,2021年6月30日结案。三是2020年非法采矿查处立案1起,现场关闭取缔8起;2021年非法采矿查处立案13起,公安立案调查1起,现场关闭取缔1起。四是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保护责任落实,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力度,遏制违法用地违法采矿势头。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差距,批而未供、土地闲置问题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2021年12月底我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546亩,处置率22.38%,闲置土地处置373亩,处置率47%,超额完成省厅下达处置率15%的任务和龙岩市局下达处置率20%的任务。二是精准对接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对省厅下发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进行全面的摸排,整理形成批而未供情况统计表,确保超额完成2022年省厅、龙岩市局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率20%的任务,截止2022年4月11日辅助决策系统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排名第三。三是针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较突出问题,于2022年3月14日由党组书记、局长对用途管制股负责人进行约谈。

  (3)落实绿色矿山创建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我市已完成4家绿色矿山(其中进入国家名录2家,省级名录2家),占全省(39家)比例达10%。下一轮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推迟至2022年下半年开展。二是18个矿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采用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2021年12月30日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施工单位于2022年3月20日已进场施工。

  (4)执法监管不严,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强力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全市排查发现2020年7月3日以来乱占耕地建房案件33宗,已完成拆除29宗,结案查处4宗。二是针对执法监管不严、调研工作不深不实等问题,原土地整治中心负责人负有责任,2022年3月14日委托西园镇党委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5)耕地开发不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紧缺,严重影响项目用地审批

  ①补充耕地任务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按照所在地块位置、权属全面掌握耕地后备资源现状、图幅号、拟新增耕地面积、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内容,摸清耕地后备资源。二是科学计划。科学编制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计划,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科学统筹,分步实施。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将补充耕地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截止第一季度已完成入库25亩,完成工程施工项目3个60亩。同时加强督促服务,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三是以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采用月报表施工进度,对各乡镇每个月完成的工作任务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措施,施工不到位的加强指导,工作推进缓慢的加强督促,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补充耕地项目抓紧抓实,确保补充耕地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四是针对补充耕地任务未完成问题,原土地整治中心负责人负有责任,于2022年3月14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②补充耕地后期管护不够有力,“非农化”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478.95亩中涉及生态红线的补充耕地项目分割出生态红线面积后,对可整改的188.36亩重新备案,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整改进行补录追回指标,目前未完成整改。二是2022年2月25日印发《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耕地开发补助标准及耕地开发后期管护资金的通知》,延长管护时间,大大提高了耕地开发后期管护资金标准,激发乡镇(街道)后期管护的积极性,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防止因不实耕地被扣减指标,遏制“非农化”。三是针对补充耕地后期管护不够有力,“非农化”现象严重问题,原耕保股负责人负有责任,于2022年3月15日由局党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③临时用地复垦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属地原则,已发函至各乡镇,督促乡镇或业主单位进行整改,积极开展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经核实,有1宗重叠。截至目前,已验收23宗,再次摸排,发现有2宗未使用,共37.54公顷,剩余44宗地将根据上级要求加快推进复垦工作。二是规范临时用地审批,明确土地复垦标准,监督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对复垦目标未完成规定要求的,暂停审批新的临时用地,根据整改情况恢复审批。三是对临时用地复垦推进缓慢问题,行政审批股负责人负有责任,于2022年3月15日由党组成员代表局党组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④保障项目用地不足,重点项目用地报批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推动,抓好用地报批。局领导多次前往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协调报批工作,截止2022年4月2日,龙钢生产项目和安置房项目、惠丰装配式建筑材料生产项目、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和二期项目均已获批,共报批面积1453亩。2022年度开展的龙钢二期成片开发方案4823亩已通过省规划院审查和专家论证。二是清单管理,全力提速报批。形成报批作战图管理,实行即时销号。每周汇总统计所有报批材料的上报进度,动态对相关单位材料提交完成进度和催告,形成赶超比拼的工作氛围。主动上门服务、加强部门对接、向上沟通协调,确保项目用地及时通过审批。

  5.关于主动谋划,科学规划存在短板的问题

  (1)村庄规划编制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12月底共完成全市50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市政府批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率在龙岩市排名第四。二是提前筹划2022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加快启动2022年年度任务并分类有序推进,确保2022年底完成应编尽编总数的80%。三是针对村庄编制进度缓慢问题,规划股负责人负有责任,2022年3月15日责令其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制定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13日征求各有关单位和乡镇用地需求,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通过梳理和筛选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计划供地面积294.6675公顷;2022年1月14日草案通过出让领导小组会会议审议;2022年1月24日供应计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2年1月26日印发并向社会公布供应计划。今后严格按照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实施保障。强化督导,成立用地专班,保障供应,对重大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措施,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加强部门联动,提速增效推进建设项目生成策划前期协调。

  (3)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月26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已完成对漳平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的评审。二是根据评审意见补充完善规划相关内容,省矿产资源规划公布后,及时上报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实施。

  6.关于政务服务能力存在不足的问题

  (1)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5日,召集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在审核材料的审查注意事项,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按照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梳理细化以主项、子项、孙项和办事情形为架构的“五级十五同”政务服务事项体系。截至目前,共完成37项办事指南的细化梳理及系统配置工作。三是按照龙岩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项目储备库系统业务落实到位。

  (2)政策法规宣传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二是突出围绕重点,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制定2022年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方案,重点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抓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龙岩市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两微一网”作用,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普法宣传。开展法治宣传2次,《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业务培训1次,发布信息宣传8条。三是推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系统内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坚持“以案释法”,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四是逐步开展农村地籍房屋调查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清单。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6537宗地涉及的不动产单元基础数据整理并入库,2022年5月7日起对桂林街道648个不动产单元进行公告,对公示无异议的单元进行不动产登记。

  (3)便民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2022年不动产登记业务种类调整为70个,即办业务50个,占比71.43%。安排专人对省自然资源辅助决策系统不动产登记群众满意率指标进行实时跟踪,对指标统计规则调整和系统问题及时和软件支撑单位沟通处理,确保应评尽评,截止2022年4月12日,满意率达100%,龙岩市排名第1名,全省排名并列第1名。二是针对不动产登记群众满意率低问题,于2022年3月14日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代表局党组对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抓好窗口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满意。

  7.关于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的问题

  ①拆分项目,规避进入政府采购平台。

  整改情况:一是漳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与预算编制项目于2021年4月25日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根据《漳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漳政办〔2021〕28号)要求,将勘察测量工作和初步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分为2个阶段组织实施,每个阶段的费用控制在30万元以内;勘察测量工作于2021年5月15日、初步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于2021年6月10日进入采购平台采购。二是开展项目采购相关文件的学习,完善股室廉政风险点的排查,查找制度束权、用权不严、廉洁自律等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行为的风险点。

  ②工程结算未送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实施的土地整理、县级土地开发等32个项目已完工并经第三方审计公司(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结算完成。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所有的土地整理、县级土地开发等项目,督促项目业主及时送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审核,目前,除拱桥镇拱桥村2018年土地整理项目待结算送审,其余完成结算审核。三是针对工程结算不规范、补充耕地任务未完成等问题,原土地整治中心负责人负有责任,于2022年3月1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2)关于内控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保密工作的宣传学习,增强保密意识,自觉履行保密职责和义务。二是组织专人在局机关内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未发现上网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三是规范涉密文件的管理,购置保险柜1个,用于放置涉密文件,对秘密文件专人专管,专档专柜管理;对含有密级的纸质文件严格执行登记、传阅制度。四是针对秘密件管理不严问题,于2022年3月15日党组成员代表局党组对综合股相关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强化保密意识。五是严格执行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印章使用前由用印人在《印章审批单》上真实、详细、准确地进行了登记,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用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仍然存在的问题

  (1)调研工作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为妥善处理永福镇颖水村土地整理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6月12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2020〕50号)由永福镇政府负责启动永福镇颖水村2020年耕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工,2021年12月20日完工并提交财政局评审中心结算审计。二是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建立健全补充耕地前期踏勘、论证、立项、验收、后期管护等全程监管机制。三是针对在调研工作不深不实、执法监管不严等问题,原土地整治中心负责人负有责任,2022年3月14日委托西园镇党委书记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漳平市自然资源局收发文管理制度》,收发文件相关人员对公文处理单和印发的文件进行校核,确保文件、纪要下发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二是修订完善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考勤制度,强化考勤纪律,加强干部职工平时考核。每月月初对上个月的考勤情况进行公示。三是针对2021年度个别干部迟到现象严重问题,于2022年3月15日由党组成员代表局党组对迟到现象严重的八位同志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增强纪律意识。

  2.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为民服务情怀不足的问题

  (1)破解难题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历史遗留登记问题解决,截至目前已解决“原西门粮站商品房”“百货公司仓库综合楼”“教育局办公楼”、菁城街道安置项目及陈涌汉、陈涌海个人自建房等5个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涉及户数34个。5宗业主未提交申请材料办理;1宗已取得规划核实材料,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1宗正在办理不动产产权证;1宗超红线。二是对符合处理政策的项目进行分类,先易后难,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三是2022年5月26日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漳平中心城区个人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修改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2)争先进位意识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天地网”动态执法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图斑共764个,违法占用面积1396.55亩,耕地面积727.05亩。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整改数566个,查处整改率74.08%,龙岩地区排名第3名。二是2021年1月至11月“天地网”动态执法违法占用耕地图斑共240个,面积220.8亩,占用耕地面积101.85亩。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整改数172个,查处整改率71.67%,龙岩地区排名第5名。三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日常执法,充分运用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对卫片执法发现问题,逐宗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情况,坚决将耕地违法状态清查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提升耕地保护工作的规范管理水平。四是针对争先进位意识不浓问题,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负有责任,于2022年3月14日由党组书记、局长对其批评教育。

  (3)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六月底前制定“田长制”实施初步方案(讨论稿),征求各单位意见后提交市政府研究。二是2021年“月监测”3月份图斑,监测图斑号:350881110D2103P1022,监测面积20.69亩,实地为漳平市赤水大成牧业有限公司防水处理,因当时上传资料错误,现上级已退回重新填报,该地块于2022年1月26日已办理设施农用地(项目编号:3508812022S000049)。三是针对填报不实问题,于2022年3月15日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代表局党组对数据填报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真实性和规范性。四是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项目进度进行拨款。

  (4)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今年外出招商2次,对接企业4家。4月份引进由福建易工冷藏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建设易工冷藏专用车生产项目,投资金额13071.16万元,已通过商务局初审,准备申报重点项目办入园评审;5月份对接漳平市鹏欣商贸平台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该项目已注册公司,已申报商务局待初审。二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434”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解决项目在土地报批、征地拆迁等难题。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宽引资渠道,邀请在外乡贤回乡考察项目,了解相关招商引资政策。

  (5)稽查力度有所弱化。

  整改情况:2022年1-2月份矿产品流通服务中心稽查巡查共计20次,已发函相关企业3份,及时发现补征各类矿产品税费,要求其自动申报矿产品税费3起(象湖褐铁矿、吾祠褐铁矿、灵地煤矸石),目前相关税费37734.66元已缴交入库。拱桥石坂坑煤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煤矸石税费,多次跟踪要求业主申报,福建省欣萱建设有限公司业主刘标明要求由税务局调查核对准确数据,再进行税费申报,已告知税务局非税收入征管股。今后加强重点矿山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税务局进行沟通。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食堂购买食材须开具发票。二是全面清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021年12月对违规发放的洗理福利费25.54万元已上缴局基本账户。今后加强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津补贴发放的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按津补贴有关规定规范发放。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1)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2013-2014年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107万元:其中79万元已下拨至土地整治中心,用于群众自行开发耕地的项目。28万元已于2022年2月22日上缴财政局国家金库漳平市支库。2017-2021年土地整理、灾毁耕地复垦等项目实际结余资金263.64万元,已下拨各乡镇用于土地整理、灾毁耕地复垦等项目,已无结余。今后严格按文件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对接,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结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相关乡镇对已验收的项目资金及分成款拨付情况进行核对。2016-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在2018、2019年度已验收旧村复垦项目资金乡镇分成款已核对,应收回芦芝镇等4个乡镇720万元。2018年度各乡镇(街道)新增耕地项目工作分成款已核对,应拨付赤水镇等6个乡镇(街道)1403.5454万元;应收回吾祠乡等7个乡镇1015.6018万元。二是加强新增耕地、旧村复垦项目资金使用监督,以及对其他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管,促进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自然资源局专项资金利息收入计283.93万元,扣除工本费16720.29元,应上缴2822579.71元,2022年2月28日已全额上缴至国库。矿产品流通服务中心代征增值税手续费收入计230.73万元,该代征增值税手续费收入系国库拨出用于支付代征单位代征增值税手续费支出的财政性资金,该资金由税务部门预算安排支出的财政性资金拨入矿产品流通服务中心,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不属于须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资金科目范围。二是今后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4)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和固定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查询往来款项档案,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二是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有关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对局固定资产进行梳理,认真摸底,做好登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监管,建立动态管理体系。三是对固定资产进行排查,达到使用年限、破损故障、无法修复或无修复的办公设备等资产,2022年5月6日上报财政进行资产报废处理。针对清理中发现的固定资产无实物、资产报废不及时等问题,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工作进展,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5.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土地整治项目的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项目新增耕地内业备案与影像采集需在当年度完成备案,根据漳自然资纪要〔2019〕5号、自然资纪要〔2020〕10号两个项目内业备案与影像采集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以低价中标的方式选定作业队伍。二是“漳平市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漳平市矿山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等2个项目按照分散采购形式采购,采购品目编码为C0908,采购批准文号为(漳财资环批〔2020〕3号)、(漳财资环批〔2020〕4号);2020年上半年季度卫片等违法用地测量和2019年季度卫片疑似图斑委托中介公司外业核查和信息系统填报费用涉及金额较少,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选定作业队伍;2020年1-11月份“卫片”疑似图斑核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作业队伍。三是制定《漳平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工作制度》《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

  6.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项目合同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以来29个土地整理工程项目均已竣工验收交由第三方审计,并由第三方审计结算为主,已完成结算。二是土地整理项目标后结算价均按漳平市投资评审中心建设工程预算审核的审定造价执行。要求项目业主涉及变更事项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三是针对2017年以来,共计12个项目标后结算价超合同价79万元,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问题,经查,2017年以来共计32个项目,超过合同价的项目有4个,项目涉及灵地乡、吾祠乡、永福镇和南洋镇等4个乡镇,超过合同价26.16万元,项目业主为乡镇,现已督促乡镇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四是关于项目合同执行不严问题。原土地整治中心负责人应负相应责任,于2022年3月14日由党组书记、局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2月30日进行中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总支部委员会增补委员选举工作,已完成局党总支部委员调整工作,并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1年12月30日进行中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漳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支部委员会增补委员选举工作,并对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配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参考手册》,加强支部队伍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三是对退休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强调纪律,严格要求离退休干部党员外出前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外出原因、地点、联系电话等事项,同时要求按时交纳党费,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扛起党员责任,做到离休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漳平市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对“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内容、议事程序、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2)执行党组研究决定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月29日拨付5万元至地产估价事务所,2022年3月24日拨付4万元至地产估价事务所。二是完善《中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党组研究决定事项。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支部对党建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在通报问题清单的基础上逐一进行梳理,查缺补漏,规范“三会一课”材料。二是2022年2月25日召开以“恪守廉洁自律底线,永葆党员政治本色”为题的主题党日活动,对上轮巡察以来本部门干部违规违纪案件进行通报,同时要求党员就自身受到组织约谈函询问责等情况补充提交书面说明。三是要求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内容,并按期组织召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活动。

  4.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5日召开以“恪守廉洁自律底线、永葆党员政治本色”为题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二是用好身边案例,深化警示教育。2022年2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上对上轮巡察以来本部门干部违规违纪案件进行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强化底线意识,严守纪律,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坚持集中学习教育,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强化典型案例学习,坚持风险管控,抓住重点岗位,严控重要时段,开展明察暗访,注重正风肃纪,积极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宣传,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

  5.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5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工会经费支出报销流程。

  (四)落实巡视巡察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等监督检查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上轮巡察整改报告中针对“对23人进行处理”内容不实,经核实,我局在开展问责工作时,统计处理人数时进行简单加减,统计有误,实际应为“对14人,23人次进行处理”。二是对上轮巡察问题整改未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落实,2月25日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对上轮巡察以来本部门干部违规违纪案件进行通报。三是自2022年2月15日市委巡察一组向我局反馈意见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已召开6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情况。

  (2)整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福建恒富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8日将多支付的2014年吾祠乡彭炉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款49271.52元转入漳平市土地整治中心(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账户。二是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均向市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报告,提交党组会议研究,整个程序及各环节严格依照“三重一大”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今后要加大项目资金监管力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2.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并印发《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耕地开发补助标准及耕地开发后期管护资金的通知》《漳平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等政策文件,督促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切实履行新增耕地后续管护工作,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建成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乡镇签订移交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资金,落实日常巡查反馈机制,及时处置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二是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与各乡镇(街道)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批次用地、单独选址和农村宅基地等非农业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严控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三是分析历史遗留问题形成原因,先易后难,逐个破解,涉及规划、住建、消防等多个部门的问题,提交市政府研究逐步解决。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16日成立林权登记勘验工作组,解决一些乡镇林业站无法配合林权登记勘验问题。同时,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窗口向乡(镇)延伸,实行林权地籍调查全免费办理。二是将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工作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申报事项,2022年5月25日向市政府提交申请专项资金报告,用于购买林权登记勘验技术服务,批准后,立即组织项目招标后实施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中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期间,共向中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移交信访件3件、无问题线索。中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办结3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补充耕地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措施:将年度补充耕地目标任务列入我局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目标。

  2.关于补充耕地后期管护不够有力,“非农化”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478.95亩中涉及生态红线的补充耕地项目分割出生态红线面积后,对可整改的188.36亩重新备案,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整改进行补录追回指标。二是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耕地开发补助标准及耕地开发后期管护资金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耕地后期监管力度。

  3.关于临时用地复垦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全面强化临时用地复垦监督管理,持续跟踪督促临时用地使用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加强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的指导,推进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及验收工作。

  4.关于破解难题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漳平中心城区个人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送审稿),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5.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制定“田长制”实施初步方案,提交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6.关于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434”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解决项目在土地报批、征地拆迁等难题。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宽引资渠道,邀请在外乡贤回乡考察项目,了解相关招商引资政策。

  7.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和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查询往来款项档案,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针对清理中发现的固定资产无实物、资产报废不及时等问题,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加快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工作进展,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8.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田长制”实施初步方案,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分析历史遗留问题形成原因,先易后难,逐个破解,涉及规划、住建、消防等多个部门的问题,提交市政府研究逐步解决。

  9.“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整改措施:林权登记勘验、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工作专项资金报告市领导已批复,进一步协调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勘验、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7532326;通信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江滨路626号,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Zp7532326@163.com。

  中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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