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03-24 09:09
漳公综〔2015〕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漳平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漳平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见附件)等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p.gov.cn)《网站群导航-公安局》链接下载。
联系方式:漳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97-3206517,传真:0597-7533167
一、工作情况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借助政府政务公开栏、网络载体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建章立制,夯实基础。紧密结合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漳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等要求。同时,健全警务公开工作制度,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和备案制度等五项制度,使民警工作有压力,群众监督有动力,为全面、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把好源头,提高效率。继续扎实开展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在源头上把好公开关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固化为公文办理的必经环节。在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始终抓住出入境、治安、刑侦、交管、办证窗口等重点部门和基层单位,以务实的态度求效果。明确警务公开的内容,编制好警务公开目录,重点抓好警务公开目录规定的公开事项、内容和要求的落实。同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2014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份,接受网上、电话等各类咨询60余次。
(三)拓展渠道,丰富形式。我局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一是在市政府公开栏上公开的内容侧重具体办事事项、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二是将办事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公开,采取设置公示栏、牌匾或印制宣传材料的形式进行;三是办事程序、所需证明材料等采取印制办事指南、办理业务须知以及派出所视频滚动播放等形式告知前来办事的群众;局机关办证大厅印制出入境办事指南10种、办理户政业务须知18种,全局每年印制各种办事指南21多万份,向群众发放;四是我局在全市设立47个警务宣传栏,每季度将近期的警务工作动态制作成宣传展板张贴在警务宣栏向群众宣传警务工作;五是在对内公开方面,将广大民警关心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考核考评、评先评优,内部财务管理、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在公安内部局域网上进行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六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全面优化“5+N”网上服务大厅,拓展办事项目,规范办事流程,健全维护管理和网上监督机制,实现“一站到达、一站受理、一站办结”的便捷服务;积极推进网上警务建设,规范微博、微信等网上社区警务群运作,落实便民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加大服务“窗口”建设,务求实效。我局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重点。凡是属于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窗口”单位,如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出入境窗口、车驾管窗口等都公开了办事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极大方便了来我局办事的群众。除了在网络上公开统计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外,我局还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其他形式和媒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110、122、124宣传日”实践活动、警民相约警务室等活动公开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收到良好效果。
(四)考评激励,强化落实。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纳入单位全年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实行月、季度通报制度,不断提升局属各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201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安局网页公开信息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4年度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系统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生针对本系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单位对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认识不到位,导致有些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不主动公开或不及时公开。
二是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的业务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公安执法类信息公开较少,特别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存在薄弱环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通过抓好日常的督促指导,切实增强局属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对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熟悉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操作流程,有效提升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更加注重优化和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牢固树立公安机关阳光行政的良好形象。
   
 
 
                   漳平市公安局
                    2015年3月20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6
6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6
6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工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