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7-0200-2018-00018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漳平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05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暂扣车辆处理公告
漳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暂扣车辆处理公告共45辆
漳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日常工作和办理案件中,查处暂扣的部分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05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0日暂扣的机动车(小轿车、货车等)45部进行公告,自发布公告三个月内,车主可凭有效证件来交警大队处理车辆事宜,逾期无人认领,由交警大队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
联系电话:0597—7529056
特此公告
漳平市公安局交通警队大队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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