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2-03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漳发改审〔2024〕7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31
  • 内容概述: 关于永福镇清源村防洪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永福镇清源村防洪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4-01-31 11:16
  

 

 

 

漳发改审〔20247

 

 

关于永福镇清源村防洪设施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平市永福镇清源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给予永福镇清源村防洪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福镇清源村防洪设施(项目代码:2401-350881-04-01-855547)。

二、项目建设地址:漳平市永福镇清源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0048公顷,主要对村内河段两岸建设防洪堤坝,总长5258.54m,并在堤岸设置6根排水涵管,涵管直径为1.0m和1.5m,挡墙每15m设2cm的伸缩缝,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959.5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及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六、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主管部门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要求,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招标事项: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和《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

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31日

 

抄送:财政局、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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