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金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漳金城〔2025〕02号、漳金城〔2025〕03号)收悉。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同意你司对和平路立体停车场等7个停车场收费继续按漳发改价〔2021〕4号、漳发改价〔2022〕1号文件标准执行,有效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止。届时有新的政策,从其规定。
漳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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