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06 11:41
 

漳平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布漳平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如有疑问,可联系漳平市财政局人秘股(地址:漳平市和平中路138,电话:0597-7532944)。

一、概述

(一)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文提出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由专职人员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完善漳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要求和责任,积极推动漳平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我市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推进财政预算执行信息的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加大漳平市财政局职能、行政权力及我市专项资金使用等信息的公开。

与此同时,我局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规范了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的申请、审批、签发、公开等程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经办股室或经办人填写办理单,经业务分管领导批示后,再由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签发并公布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同步送至档案馆、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并做好交接文据的填写、交接和保存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26条。1.涉及关于财政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的信息2条:漳平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试行)、公告(关于取消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2.涉及关于漳平市财政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的信息15条:关于漳平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漳平市财政局2016年单位预算公开、2016年漳平市财政局部门预算说明、漳平市2015年财政总决算公开、漳平市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公开、2015年度漳平市财政局部门决算说明、2015年度举借债务情况说明、2016年度举借债务情况说明、漳平市2015年政府债务余额及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漳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指标的通知、2016年漳平市基金预算安排的对下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表;漳平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3. 涉及关于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评审的信息5条: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漳平市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算送审报告所需资料和注意事项(多次更新);4.涉及关于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信息1条: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5. 涉及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的信息1条: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指标分配表;6.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2条:漳平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公告、2017年度福建省龙岩考区漳平报名点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同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查阅场所及时提供纸质文档资料,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根据《漳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办理相关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闽价费〔2010472号)规定执行。2015年我局无收取和减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根据《漳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公开目录不够规范。
    2016
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梳理政务公开信息,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力争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性、时效性有所改进,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等运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全面提升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进程。

    

 

                                 漳平市财政局

                               2016年12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