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财政局 时间:2013-01-04 00:00

 漳平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漳财〔2012〕1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12〕157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如有疑问,可联系漳平市财政局人秘股(地址: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电话:0597-7532944)。
一、 概述
(一)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张慧敏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     《指南》和《目录》的制定和完善情况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制定完善了《漳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漳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指南》对主动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和监督方式作了详细规定。主动公开范围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工作动态等11项内容。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电视、广播等媒体公开。公众可以登入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或者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除主动公开的形式外,政府信息公开还包括依申请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方式分为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几种。我局在收到《申请表》后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审批、签发、公开等程序。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经办股室或经办人填写办理单,经业务分管领导批示后,再由信息公开分管领导签发并公布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对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的信息,同步送至档案馆、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并做好交接文据的填写、交接和保存工作。
(四)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制度情况
为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准确、有效,我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各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和财政工作发展。
一是各股室学习、落实《漳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传阅和备案审查等管理。制定文件时,明确提出是否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建议,并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对涉密文件,进一步规范收发、传阅、保存等过程。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漳平市财政局机关档案管理办法》、《漳平市财政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漳平市财政局保密工作制度》、《漳平市财政局资金拨付流程》、《漳平市财政局干部职工经常性学习教育制度》、《处置紧急情况工作预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暂行规定》、《效能建设嘉奖告诫制度》、《行政不作为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行为,提升了工作效率,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准确、高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情况
我局组织干部职工专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条例》的内容作为法制工作学习重点,列入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同时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将《条例》张贴在局宣传栏、上传至内网等方式,营造依法办事、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的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通过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44条。涉及财政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2012年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2012年度全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监督工作;《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漳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相关文件;财政局行政权力、自由裁量权有关规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漳平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出售流程图等内容。同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查阅场所及时提供纸质文档资料,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0条。涉及强农惠农资金重点检查、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和“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情况等内容。
通过电视、广播及时报道宣传公益助学活动、“家电下乡政策”以及市财政支持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的情况等内容。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漳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办理相关事宜。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闽价费〔2010〕472号)规定执行。2012年我局无收取和减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根据《漳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
    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机关股室绩效考评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等运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0
9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
4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20
49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 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漳平市财政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