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将《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该通知规定,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漳平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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