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2-3000-2022-00008
  • 备注/文号:漳财〔2022〕13号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09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漳平市人大十八届一次会议第2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2-05-09 11:55
 漳财2022〕13

  郑桂蓉代表:

您提出《关于落实漳平市医院和中医院医改财政投入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4〕218号)、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岩委2015〕22号)和《中共漳平市委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2015〕30号)精神,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要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援外、对口支援公共服务的投入职责,人员基本工资由财政托底。

我市县级公立医院于2014年10月和2015年3月先后启动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市财政局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政府医疗卫生投入政策意见》(龙政综2015〕101号)和医改要求,及时调整财政补偿政策:一是公立医院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减少的收入按15%给予补助;二是以2014年床位补助为基数,建立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补助经费,每年安排275万元统筹用于落实公立医院人才培养培训、设备购置,基本工资托底保障等相关补助;三是对县级公立医院贷款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四公立医院院长目标年薪由财政全额承担。2015年至2021年市财政累计拨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11551.27万元,其中药品、耗材差价补助1160.7万元、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专项经费1925万元、公立医院院长年薪231.09万元、公立医院贷款贴息2815.57万元、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资金3109.90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补助2300万元。

您提到的关于基本工资财政托底政策未落实的情况,经了解,各县市基本工资托底主要采取按在编人员“五险一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我市目前对基本工资保障托底主要通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和市财政建立的公立医院改革补助经费予以保障。近几年来,受疫情、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 “三保”“六保”等各项社会民生保障刚性支出大幅增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投入十分有限。

今后,市财政将根据中央、省、市医改政策及政府医疗卫生投入要求,逐步完善对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视我市财力情况逐步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医改投入,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公立医院人员基本工资得到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龙裕

联系电话:7522293

人:陈惠宝

 

 

 

漳平市财政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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