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2-3000-2021-00014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5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财政局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漳平市财政局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漳平市财政局 时间:2021-11-15 09:30
 漳平市财政局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

 

2021年,漳平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漳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结合本局《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漳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漳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明确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及其内设股室(中心、办)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股室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具体责任人。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明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职责。强化不同主体责任担当,以责任落实促进工作落实。明确将法治财政建设实效作为衡量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个人年终考核范围,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持续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全面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2021年5月,根据漳平市审改办《关于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理顺《权责清单》与《福建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对应关系,根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梳理结果对市财政局已公布的《权责清单》中的依申请权责事项进行调整。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根据要求结合财政实际工作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减税降费、预决算公开、非税收入等监督检查。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提高了监管效率,为我市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信用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及时将2021年办理的案件录入双公示系统。三是制定《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在行政执法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配套法规规章,积极推动落实《龙岩市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二十条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我局制定漳平市财政局2021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2021年营商环境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各业务股室、成员单位按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4.加强非税收入(含罚没收入)管理。一是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项目清单》、《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福建省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等各项收费目录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策透明度。同时,根据中央、省相关政策调整,实行目录清单的动态调整,让企业和个人能方便、快捷地查询收费政策优惠信息。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执收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与执收单位支出挂钩。支出根据执法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核定经费,并列入部门支出预算经费。三是完善财政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服务制度,成立财政局重点纳税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服务企业组织领导;加大服务协调工作力度,加强政策导向宣传。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 各项备案审查监督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机制。严格遵守财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清理、备案等管理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今年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6.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一是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大额开支或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一律召开党组会或局务会进行研究。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严格执行《中共漳平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漳平市财政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漳平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加强了权力制约和监督。财政重大决策事项坚持经财政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由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7.加强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健全财政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财政行政行为。认真对待以财政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或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进一步规范财政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二、规范财政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促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参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办法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要求两人或两人以上到场,全程记录,并做好执法情况记录。三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制度。本局财政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及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一是依法编制“四张清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编制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同时要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示。二是坚持严格审慎执法。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在先、检查整改在后,做到执法关口前置、监管重心前移,切实增强包容审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预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将包容审慎监管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紧密结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执法。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对照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因素,按照合法、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对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进行逐条梳理、分类、细化,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并适时组织系统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3.持续推行政务公开。我局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保证了本部门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的部署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凡是要求主动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财政支出、政府采购、减税降费等信息都按照要求在漳平政府网上公开,并及时更新。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办理。通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

1.全面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做法,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龙岩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法治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中心组学法年度计划,全年学法时间达到20小时以上,开展2次以上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学习范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认真贯彻漳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龙岩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龙岩市委及漳平市委的工作要求。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开展专项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3.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活动。根据《漳平市财政局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由局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主讲,分别开展《宪法》《民法典》《监察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集中学习活动,全面提升全局人员依法行政的法治水平。  

4.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持续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财政工作实际中,推动财政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运用传统+新媒体方式加强民法典等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三是加大推进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地方性法规特点,组织开展具有创新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四是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栏、LED、户外广告、宣传条幅、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宣传活动。五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巩固拓展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5.组织学法培训考试。一是组织全局财政干部职工参加全市公职人员网上学法考试,考试内容是《宪法》《民法典》《禁毒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消防知识》等法律知识。通过以考促学,提高了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二是组织全局财政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知识和中国普法、福建司法、龙岩普法等普法知识并参加各种法律知识竞赛。三是组织全市财政干部参加全省财政系统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水平。三是举办全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会,讲解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等业务知识。

 

                        漳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