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2-01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领导分工 联系方式
一、主要职能
漳平市财政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漳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龙岩市委和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规章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草案;组织拟定市直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承接上级财政下放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办理的职责。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中央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制定和执行市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监管彩票资金使用。
(四)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五)研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组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推进和深入,进一步研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机制,组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的基础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财政所和我市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税收政策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研究和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防范债务风险;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拟订债务基本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拟订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政策,评估和监控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防范化解市本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预算管理有关监管工作,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研究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牵头负责扶贫资金在线监管,开展扶贫资金监督检查;牵头负责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保障小组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省、龙岩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依法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十七)承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
(十八)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二)预算股
(三)国库股
(四)行政事业股
(五)经济发展股
(六)企业股
(八)农业农村股
(九)社会保障股
(十)外经金融股
(十一)综合股
(十二)会计管理股
(十三)税政条法股(行政审批股)
(十四)监督检查股
(十五)债务管理股
(十六)绩效管理股
(十七)国有资产管理股
(十八)采购监督管理股(加挂漳平市人民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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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领导分工
陈震:一级主任科员,分管综合股、农业农村股(含乡村振兴)、绩效管理股,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刘文锋: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林郴: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事业股、债务管理股、外经金融股、金融服务中心、党建、青妇工作,负责融资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林菲:副局长(挂职),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会计管理股、监督检查股,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漳平市财政局办公地址:漳平市和平中路138号。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电话:0597-7532944;传真:0597-7531466;邮编:3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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