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2-2500-2026-00012
- 备注/文号:漳财监〔2026〕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8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财政“1+X”专项督查暨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财政部2026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便函〔2026〕8号)和《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2026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财监〔202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今年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及财政“1+X”专项督查工作职责,现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我市财政部门依法对本地区重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紧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易发领域,结合日常监管涉及的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等,借助信息化手段,精准有效选取检查对象、发现问题线索。
二、检查内容
会计信息质量。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25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延伸检查相关年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相关问题;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方面的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三、检查对象
根据财政“1+X”专项督查及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要求,随机抽取3个单位,具体是:中国共产党漳平市委员会党校、漳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作分工
本次检查组长由我局相关分管领导担任,监督检查股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员从各股室(中心、办)抽调组成,检查具体业务由牵头股室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财会监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2026—2028年)和2026年财经纪律整治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及时组织制定检查方案,选配充足精干人员力量,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检查任务。
(二)严格依法行政。应就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尺度是否统一等方面,审理论证检查发现问题并依法作出处理处罚;结合行政处罚实践,扎实推进裁量权基准制定和使用工作;按照涉企检查相关要求,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效果,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提升检查质效。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相统筹、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衔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检查质效。进一步深化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四)严守工作纪律。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六、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26年7—10月份,各单位的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漳平市财政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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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