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2-25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漳财购〔2025〕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7
- 内容概述: 漳平市财政局转发《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的通知

漳平市财政局转发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龙财购〔2025〕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夯实采购主体责任,对采购文件的条款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4月1日起,在发布采购公告前,需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附件2)报送至市财政局采监股,并作为政府采购文件的附件一并归档。
附件:1.《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
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
漳平市财政局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文件
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夯实采购主体责任,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是龙岩市所有货物、服务和工程(非招标)类政府采购项目。
二、审查标准
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各项要求,按照《龙岩市政府采购提醒事项清单》(龙财购〔2022〕10号)(http://zfcg.longyan.gov.cn/maincms-web/
articleDetail?type=&id=d8c86022283d11edb1c500163e0105c5&planId&channel=a8f44520-bad8-4f13-92f0-3765eacc6f71)第1至84项标准对政府采购文件进行审查,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三、落实审查责任
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的条款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确保条件设置合理、符合实际需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2025年4月1日起,在发布采购公告前,要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结论,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附表)报送至财政部门采购监管办,并作为政府采购文件的附件一并归档。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采购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情况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开展政府采购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时,对采购文件等进行重点抽查。对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认真不负责,存在故意排斥、限制潜在供应商情形而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
龙岩市财政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2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自查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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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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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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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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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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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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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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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共同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龙岩市政府采购提醒事项清单》(龙财购〔2022〕10号)第1至84项标准对政府采购文件逐条进行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 (采购单位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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