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财政局
开展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2019〕6号)、《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龙财监〔20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时间、范围及被检查单位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作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我市各行业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二、被检查单位名单
2019年我市会计监督检查6个单位,具体包括: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伸至华昇公司)、漳平市汇菁担保有限公司、漳平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原漳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漳平市拱桥卫生院、漳平市库区移民管理局、漳平市芦芝镇人民政府。
三、检查人员名单
黄 婧、陈蕾、黄晨曦及相关股室人员
四、检查重点和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本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检查。财政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使用等情况、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检查。其中包括:是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本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度;是否建立往来款定期清理机制,严禁长期挂账;是否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资产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内控制度建立、落实、推进工作等情况。
2.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结合《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扶贫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漳财农〔2019〕1号)的文件要求,重点检查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
3.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使用情况。结合《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落实市纪委“1+X”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漳财〔2018〕21号)的文件要求,检查被检查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会议费开支情况。
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情况,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情况,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情况,政府采购档案归档情况,采购单位定期开展自查的工作情况,预算主管部门定期开展内部监督的工作等。
5.开展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对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与相关会计账簿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6. 非税收入执收和财政票据管理情况。按照上级减税降费的部署,结合《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执收和财政票据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漳财[2018]135号)的文件要求,具体对非税收入执收情况、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用票单位的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主要检查单位2018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或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
公示期自2019年7月1日至7月7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可以向漳平市财政局监督检查股反映。
联 系 人:黄 婧 联系电话:0597-7521388
漳平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