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2-2500-2018-00004
  • 备注/文号:漳财党〔2018〕36号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19
  • 内容概述: 中共漳平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共漳平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时间:2018-11-19 15:18

中共漳平市财政局党组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做好迎接中央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督察的通知》(漳治市办[2018]4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督查重点内容开展自查工作,现将开展宪法宣传和学习贯彻实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局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分别制定《关于组织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知》《漳平市财政局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对全局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具体安排。

(二)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多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一是开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召开局党组会学习传达8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由税政条法股股长主讲在局每周一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三是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手册、关注中国普法”“福建司法”“龙岩普法微信公众号、通过财政法治宣传栏等方式和渠道,向财政干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四是组织开展全市财政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网络学法考试,参加考试率达100%;五是积极参与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全市财政干部职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龙岩市委和漳平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财政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履行财政职能,推进依法治市

1.简政放权,依法行政。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权力清单”、编制“责任清单”。经市财政局梳理、市审改办审核、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同意,确定漳平市财政局权责事项共112项,追责情形1088条,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7项,其他权责事项66项。三是清理公共服务事项,修改完善财政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公布,进一步完善服务工作机制。

2.强化制度保障,依法决策。一是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大额开支或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一律召开局务会进行研究。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制定《中共漳平市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漳平市财政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漳平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加强了权力制约和监督。三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意识。制定《漳平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漳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把政务公开、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化责任,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正确行使。同时,通过漳平财政信息网、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四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备案制度,并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3.规范行政执法,依法理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我局成立了普法教育、简政放权、“双随机、一公开”抽检等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及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建设。我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学习。对无证工作人员组织学习、参与岗位培训,培训直至合格持证后上岗工作,2018年我局24人次参加各种岗位业务培训。至今我局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了《漳平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审理工作规划》、《财政资金申请拨付程序》等一系列制度,用以规范行政行为。四是加强执法督查,一方面,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监督检查和对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积极配合省、市政府对局本级的执法情况开展检查。五是强化外部监督,全面梳理行政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将梳理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我局开展宪法宣传和学习贯彻实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并逐步落实。但是对照上级关于宪法学习宣传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宪法学习宣传认识不足。个别干部职工对学习宪法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存在仅满足于完成局安排的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及上级各项文件、会议要求等内容,未在工作之余自主学习,存在被动学习现象。主要停留在集中学习层面没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行深入学习,做到学以致用。个别干部只满足于掌握宪法文本的基本内容,对内容背后蕴含的宪法精神掌握得不够深,存在一知半解的现象。

(二)学习宣传宪法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我局虽然多次组织集中学习宪法修正案、宪法知识,但存在学习范围较为狭窄仅完成上级要求“规定动作”等现象,尤其是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等文件的学习还不够深入,未把其他法律知识和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不足。

(三)深入基层开展宣传不足。未把宪法宣传同服务企业、挂钩帮扶等结合起来,深入群众、服务企业开展宣传宪法、普及法治知识等宣传活动开展不足。

(四)学习宣传方式、宣传工具、宣传途径有待创新。宪法学习对象发展不平衡,教育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目前,宣传宪法主要停留在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层面,未能充分利用移动网络媒介、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形式宣传宪法,未能及时推广好的典型,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稍显不足。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普法责任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清单,理清财政部门在宪法、法治宣传等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主题宪法实践活动,突出宣传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阐释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意义。开展新宪法学习宣传大讨论,引导和促进干部职工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三)丰富宣传形式,进一步充分利用移动网络媒介,在微信群、QQ群、朋友圈转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修宪内容系列文章,深入企业、群众、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宣传宪法和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持续扩大传播,扩大传播影响力。

(四)把宪法学习宣传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财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评,促进宪法学习宣传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中共漳平市财政局党组         

 20181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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