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12-05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4
- 内容概述: 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2025年5月29日在漳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漳平市财政局局长 陈龙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我市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及使用要求
需要先说明1个问题,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对我市部分债务限额予以收回,收回后我市2024年底政府债务限额678,216万元(一般债务245,437万元,专项债务432,77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667,627.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0,842.39万元,专项债务426,785万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5〕6号),省下达我市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56,617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额度7,737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新增专项债务额度5,300万元,置换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的新增专项债务额度43,580万元。
按照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我市2024年末政府债务限额678,216万元加上省下达我市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56,617万元(一般债务限额7,73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8,880万元),截至2025年4月底,我市债务限额734,833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53,17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81,659万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724,576.29万元(一般债务余额248,911.2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75,665万元),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内,总体债务风险可控。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新增一般债券用于支持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新增专项债券支持化解存量债务、优先用于清理暂付款及统筹兼顾偿还拖欠企业账款,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债券优先安排用于置换融资平台隐性债务、高息债务和近两年到期、涉众风险突出的隐性债务。
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结合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报送的新增债券资金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暂付款及拖欠企业账款情况、隐性债务项目情况等,建议按照省下达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56,617万元,同时安排举借政府债券资金56,617万元。
二、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
(一)新增一般债券7,737万元
1.住建局7,137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学堂一路道路工程项目900万元、漳平市和富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2,200万元、漳平市东湖路道路及污水提升改造工程1,000万元、漳平市城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市政交通、管网、环境卫生等设施)项目1,733万元、漳平市污水提质增效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1,304万元;
2.教育局30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永福中学师生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3.溪南镇30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溪南镇Y044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二)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新增专项债券5,300万元具体项目
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尾款3980.41万元(根据工信局上报全面摸底化解支撑系统项目安排)及清理暂付款1319.59万元。
(三)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债券43,580万元
1.用于置换交通局(菁华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隐性债务29,917.92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南学堂片区路网工程4,314万元、漳平市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溪口村)公路工程4,600万元、漳平市厚福大道道路工程1,813万元、永春至永定(闽粤界)高速公路龙岩段5,000万元、漳永高速龙岩段5,048万元、南三龙铁路9,142.92万元;
2.用于置换住建局(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隐性债务13,662.08万元,项目安排:漳平西站站前广场及通站道路工程2,700万元、漳平市福满北路道路工程5,800万元、漳平市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5,162.08万元。
三、2025年第一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我市预算拟作以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1.增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7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7,737万元。
2.相应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3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1.增加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8,880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科目5,3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科目43,580万元。
2.相应增加我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8,880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5,3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科目43,580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用于置换隐性债务。把握中央出台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大力度争取地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隐性债务,将隐性债务置换与地方融资平台转型结合起来,加快剥离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推动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和平台市场化转型。
二是合理控制新增政府债务规模。对新增政府债务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和投入产出评估论证,合理控制新增政府债务规模,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稳妥处理好扩大有效投资促发展与管控债务规模防风险的关系,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提高专项债券规模与地方财力、项目收益平衡能力的匹配度,防止债务风险不断累积,避免政府债务余额过快增长。
三是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把握中央对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扩大用作资本金范围,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等契机,配合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谋划一批专项债券项目,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
四是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规范和加强对专项债券形成资产的管理,逐步健全专项债项目投后管理机制,及时将项目形成资产登记入账,强化运营管理和收入征缴,努力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和收入水平,将项目收益及资产处置出让收入等进行归集管理,严格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采用月通报预警、联合督查、加强业务指导等措施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方案(草案)及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