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507-0400-2025-00025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1
  • 内容概述: 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8-01 16:4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4日至12月4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7项24个具体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整改措施等,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同时制定了《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方案》,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三组等相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领导班子成员逐条对照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局党委书记林志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委、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亲自挂帅负责,适时督促整改进度,分管同志具体负责,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整改走深走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局党委落实本次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清单,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切实抓好上一轮巡察遗留问题整改。2025年3月11日局党委(扩大)会听取了有关巡察整改未完成事项进展情况报告并议定相关整改措施。2025年3月12日,地震办与防灾减灾救灾股赴赤水、象湖镇现场勘查,选取赤水中心学校、象湖中心学校,在原有避灾点的基础上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局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制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指示牌,调配2台汽油发电机提供至赤水镇、象湖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使用。2025年5月6日完成指示牌制作安装,5月15日地震办与防灾减灾救灾股完成指示牌验收,并将2台汽油发电机调配到赤水镇、象湖镇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2.关于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列席有关会议,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将驻在部门巡察整改情况列入纪检监察组监督重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二是严格执行驻在部门召开会议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制度,由本局党支部纪检委员李建明同志具体负责落实,及时填报《驻在部门拟召开会议(活动)向漳平市纪委派驻机构报告表》,截至2025年7月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6次会议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及时报告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

  3.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3月12日,局党支部制定完成了《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2025年党员发展计划及年度目标》,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二是2025年3月14日,局党支部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落实发展新党员计划,引导更多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加入党组织。经组织考察,2025年5月29日,局党支部接收陈泳泳同志为预备党员。今后,局党支部将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发展程序,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全面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效。

  (二)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党委(党组)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3月11日,局党委召开会议,会议强调,要主动认领问题,进一步规范集体决策事项,确保重要事项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二是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的有关规定,我局党委存在党委委员只有2名的情况,在决策议事制度上不完善。我局在2024年1月8日, 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拟推荐市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主任林炜城、市地震办公室主任黄城为我局党委委员候选人, 并议定一致同意推荐林炜城、黄城为我局党委委员候选人。2025年4月,局党委再次向上争取名额,强化党委委员的配备工作,为确保重要事项能够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奠定人员基础。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确保每次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以党委(党组)扩大会代替党委(党组)会和非党员班子成员参与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党委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确保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改革人员配置到位,根据《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2024〕52号)要求,我局将下属事业单位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市应急救援中心、市应急宣传教育中心等涉及应急管理职责及人员编制相应划转至漳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二是3月11日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议定,为加强我局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加强管理力量,成立应急储备物资管理专班,指定1名市管干部分管,调剂2名干部充实至防灾减灾救灾股专职负责4个仓库的应急物资管理。截至2025年6月应急储备物资管理专班已盘清4个仓库物资存货数量,制定出台了《漳平市应急物资救援装备管理办法》(漳应急〔2025〕23号)《漳平市应急物资仓库管理制度》(漳应急〔2025〕25号),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台账。三是加强与代建方漳平市华昇城市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调沟通,保质保量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并衔接做好设备安装等工程,市应急指挥中心已于6月30日完工并投入试用调试。四是持续推进我市乡村应急管理体系“163提升计划”,结合国债基层防灾项目,对乡镇(街道)配备消防救援、防汛抢险、森林防灭火、地震救援等各类应急物资,2025年组织专业人员开展2次应急物资使用培训与维护。今后结合省、龙岩市2025年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好项目实施工作,开展村级应急能力培训以及应急演练,稳步提升村级救援水平。

  3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龙岩市地震局对地震预警终端在线率已不作考评,我局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预警终端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安装单位加强自查整改,截至2025年6月,我市地震预警终端在线112台。2024年8月召开防震减灾工作暨“三网一员”会议,解读安装政策,及时推动并通报地震预警终端安装情况。2025年3月召开全市地震工作会议,由市领导专题推进地震预警终端建设工作,联合推动预警终端建设工作落实。地震办积极与龙岩市地震局联系,争取地震预警安装最新优惠政策,协调解决欠费、收费等相关问题,减轻安装单位负担,并积极与有安装意向的单位沟通联系,宣传地震预警安装最新优惠政策。二是地震办已将地震预警机房搬迁工作列入漳平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计划,并与省地震局就预警机房搬迁、新址线路布设等事宜进行沟通联系,目前机房基础设施已建设完成,省地震局提交通讯公司开展机房专线迁移,已于6月12日完成搬迁工作。同时,地震办已立行立改,2025年3月6日已完成预警机房杂物清理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分队值班值守制度,组织应急救援分队开展管理办法、值班值守制度学习,严格按照值班制度做好请假、外出登记等手续。加强监督检查,防火期间由市森防办每日开展检查,非防火期实行两天一抽查,对无故缺席、擅自离岗的队员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确保应急救援分队严格按照值班考勤制度开展值班值守。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为切实加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2025年3月12日,局党委制定完成《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约谈制度》,通过意识形态工作约谈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2024年,局党委制定了意识形态相关报告,进一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宣传工作情况。二是撰写意识形态相关报告,及时向市委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和宣传工作情况。三是2025年3月12日,局领导班子对2月27日召开的述责述廉评议会议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再次审阅党委委员和班子成员撰写的2024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全程监督领导班子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报告和对照检查材料中。四是加强涉密文件管理,对2份文件补充定密,2025年6月3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开展《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和《涉密纸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等内容的学习,加强保密审查,规范涉密文件借阅传阅登记管理,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5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考试。今后将严格按《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和《涉密纸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规范涉密文件管理。

  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短板。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发挥好市安委办牵头抓总的作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动配合,狠抓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防范会,组织、协调解决本行区域内有关行业和领域特别是跨部门、跨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截至2025年7月21日,31条一般隐患全部完成整改;1条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1条橙色隐患已完成整改。2025年3月28日已督促福建省漳平市九鼎氟化工有限公司完成淘汰1#2#储罐,提升改造现有的SIS系统和DCS系统,对储罐进行封闭式改造,对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经上级验收已全面整改到位,完成橙色隐患销号。将天守(福建)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青晨竹业有限公司纳入2025年度工贸领域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和责任人员,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开展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依规、严谨有序地开展。同时约谈天守(福建)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青晨竹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求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频次,确保培训计划符合企业实际生产需求和员工岗位特点,持续推动工贸企业标准化提升,全市高风险领域工贸企业已有10家完成标准化建设。立即对2家非煤矿山企业下达整改指令,立责立改,要求2家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2024年12月10日我局对检查情况进行复查,企业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4)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我局于2025年4月29日举办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班,2025年6月19日组织开展了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防火防恐综合应急演练,今后将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练。根据我市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燃气安全整治牵头部门为住建部门,我局将协助做好对应演练。根据《漳平市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办法》,2025年5月23日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由相关人员到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现场对1台4寸重力污水泵、2台6寸防汛抢险泵、1台马达和4顶隔热帐篷进行拆箱,由漳平曙光救援协会人员负责试用。今后将实行专人负责制,每件(套)装备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人,并设A、B角;应急物资装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委托漳平曙光救援队实施;结合国债基层防灾项目和本市2025年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为民办实事实施项目,今后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2次应急物资使用培训与维护,提高救援人员对应急救援装备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与教育局联合印制50000本《校园安全知识手册》,2025年5月12日已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印制分发至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手中。2025年6月已印制宣传材料,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业务股室结合安全检查分发至相关企业。充分利用我市“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结合长北坑安全文化公园、东山安全文化公园、福仔阁安全文化示范园和九龙江生态廊道安全文化创意园,开展示范性、浸润式安全宣传,持续深化推动安全举报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四是规范救灾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立行立改,将36元补助金发放到位,今后坚持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4.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3月,局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委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主席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并将学习内容纳入党委会议,做好记录,做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深刻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教训,不断补短板、增长处,持续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截至2025年6月,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9场次。二是2025年4月2日,局党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为当前和今后推进我局事业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以改革创新推动我市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常态长效开展应急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有效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技能。

  5.关于行政执法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根据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上级已取消相关排名。我局严格按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由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每月初通报上个月各监管股室执法计划完成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局年度完成检查企业数80家,其中非煤矿山22家;年度完成检查次数85次,其中非煤矿山22次。二是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学习,2025年 4月3日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原则,综合分析违法情节、过错程度、整改情况等因素,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三是扣紧执法最后一环,要求执法人员要加强对被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的后续整改复查,严防“以罚代管”,坚决做到“以罚促管”,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权。

  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谢某某已于2024年12月5日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注销漳平市轩鸿商行。局党委于2025年3月11日对谢某某因经商办企业给予提醒谈话。二是局党委于2025年3月14日对刘某某涉嫌赌博被市公安局行政处罚给予诫勉谈话,今后将持续开展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有效杜绝类似事件的重演。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干部违规使用曙光救援队车辆进行报销差旅费用进行清退,陈某某、余某某、张某某、谢某某等4人下乡赤水镇、双洋镇的公务下乡交通补贴每人80元,合计320元已于2024年11月26日退回应急管理局账户。今后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组织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今后不得违规使用社会车辆。在2024年11月已清理6部闲置固定电话的基础上,并于2024年12月销号。进一步优化电话布局,再清理6部闲置固定电话(包括1部地震值班电话),与中国电信有限公司漳平分公司重新签订《政企综合业务合作协议》。截至2025年6月全局固定电话已清理12部,保留26部供业务股室使用,并调整套餐资费,每月通信费用保底下降约1700元。同时制定本局固定电话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局固定电话的申请、使用、维护等相关流程,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学习,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减少浪费,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对专业应急救援分队油卡管理,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加油卡,明确规定油卡丢失要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建立完善加油卡管理制度和台账,同时加油卡专管员每月核对加油情况,准确、详细记录各队加油台账和用油明细。经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实,不存在违规行为。

  3.关于廉政风险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于财政资金管控不得将资金转入基本户及代发帐户,我局无下属核算单位,只能通过第三方转入。我局由分管领导组织财务股室工作人员专题开展《关于进一步规范漳平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漳财〔2018〕20号)文件学习,进一步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进行要求,提升财务股室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同时,严格把关单位预算管理,严禁将财政资金转入社会机构单位。二是我局2024年11月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项核查小组,对相关采购物资开展全面细致的价格比对工作。针对强光手电及欧兴Ex防爆对讲机PH2000ex两类物资,核查小组通过淘宝、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收集价格信息数据,经过比对,纳丽德圣火31搜救强光手电市场均价大致处于2700元/个的水平区间,与我局采购价2765元/个基本相符,经查询符合2万流明亮度性能的同类型强光手电价格在2668元至5358元之间;欧兴Ex防爆对讲机PH2000ex在主流购物网站的售价大致是1963元/套,我局采购价2009元/套也在其合理价格波动区间内。由于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不严,未发现3家报价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今后将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加强供应商的资质审核。经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实,不存在违规行为。加强对自行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确实规范采购行为。组织业务股室及负责人员学习《采购法》《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及时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事项的通知》(漳财购〔2021〕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询价采购规范要求,确保采购不流于形式。

  4.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公务员平时考核。强化整治形式主义教育引导,2025年4月,局党委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纠治“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不良现象,杜绝弄虚作假。2025年3月6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某某同志深刻认识到不足,并立行立改,重新撰写2022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和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避免雷同问题再次出现。三是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和相关业务学习,根据工作特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认真总结、分析,提出具体举措。

  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

  (1)财务审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1月26日陈某某等4人重复报销伙食补助、差旅费,超标准报支餐费,多发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等1510元退回应急管理局账户,同时加强财务审核报销,严把报销手续。严格按照单位报销制度,进一步督促报销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严格把关审批,确保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合规性、报销事项和票据的一致性、原始票据的真实性、报销附件的完整性。加强财务工作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规定执行会计审核并加强相关培训教育,提升财务股室干部业务水平。四是已于2021年12月31日撤销地震办(即市防震减灾中心)账户,并入应急局统一核算。

  (2)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福建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未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针对拨付市曙光救援协会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及新罗区“5.7”应急救援经费计55万元,由局发文督促市曙光救援协会按照物资管理制度做好购买物资管理。由分管领导组织财务股室工作人员专题开展《关于进一步规范漳平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漳财〔2018〕20号)文件学习,进一步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进行规范,防范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二是认真执行《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福建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2〕19号)等文件要求,已督促南洋镇按照救灾资金补助文件要求进行资金支出,做好资金使用的跟踪及监督。南洋镇已重新核查账目,将永兴村2.56万元资金调整用于2022年12月31日支出的《2022年灾后修复工程机器租赁费》项目中的应急处置、排危除险租赁工程机器费。三是南洋镇永兴村已于2025年3月26日支出0.7189万元用于购买应急防汛物资。2025年3月31日梧溪村用于道路抢通和购买应急防汛物资合计0.791万元。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3月通知相关单位针对检查问题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

  3)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财务室负责,针对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13台空调(其他单位赠送、无价值考证、已达报废年限但还可使用),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没有相关凭据且未经资产评估、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并登入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二是我局于2024年11月完成资产补登记工作,包括东山公园防站房屋固定资产,价值9.612万元;福祉阁公园体验设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24.11万元。同时对应急物资进行梳理盘点,补充登记长北坑、东山公园及福祉阁公园物资储备站等政府储备物资,价值51.0355万元。三是加强管理,组织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对《漳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和调拨权限的通知》(漳财〔2021〕38号)文件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要求,由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掌握固定资产实有数量,保证账实相符。同时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6.关于货物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为解决我市应急救援装备不足,应急能力较差的实际问题,结合我市抗洪抢险森林防灭火实际需要,2021年2月25日,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党组成员会议,决定实施防汛防火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合计52.945万元,所需经费从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应急管理下达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龙财行指〔2019〕34号)中列支,并提交市政府审批;同时,经过会前询价比对,确定由“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采购招标工作,按照招标流程组织实施。“防汛防火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分2个采购批次实施,其中采购批次1防护装备与机电类预算采购金额为 34.995万元,采购批次2 电子产品类预算采购金额为17.95万元,两项共计52.945万元。项目委托“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采取询价采购方式,经规定采购程序,分别于2021年5月18日、2021年6月11日确定项目成交人,其中包1(防护装备与机电类)中标单位为“泉州市宇烨防抗灾装备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4.3999万元,于2021年6月8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6月29日完成交货验收;包2(电子产品类)中标单位为“漳平鑫锐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7.88万元,于2021年6月17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1年7月2日完成交货验收。由于所需采购货物的特殊性。漳平市应急管理局“防汛防火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所需采购品目均为应急救援装备,包含机电设备、个体防护装备以及电子产品,涉及范围较广,采购品种较多且分散。同时,“无人机”系电子科技产品,属精密仪器,对照《龙岩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尚未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由于供应商的局限性。在前期装备需求摸底及供货市场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当时的应急装备采购供应商只提供机电类、防护类产品的供货和售后保障服务,无人机需要供应商单独外购,无法满足整个装备采购需要和售后保障需求。为此,局采购经办股室人员事前还充分征求了市财政局采购办工作人员的意见,在遵循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程序基础上,可以采取自行分散采购方式组织实施,以满足所需采购商品的特殊性和应急救援个性化需求。综合以上因素,经与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沟通对接,最终决定将原计划采购项目分采购批次1防护装备与机电类、采购批次2 电子产品类分别组织实施。由于消防车属特种车辆,且需紧急采购,经办人员对政府采购业务不熟悉导致无依据委托企业购买车辆。今后将加强应急管理局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组织全体干部、业务股室及负责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及时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事项的通知》(漳财购〔2021〕1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询价采购规范要求,确保采购不流于形式。同时由加强与财政部门业务沟通,及时公开采购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未加强的问题

  (1)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由于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认识不足,2月24日局党委组织《漳平市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学习, 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班子会等集体决策事项,落实回避、末位表态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对行政合同和法律事项执行公职律师审核把关,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合规。截至2025年6月,重大项目已经集体决策8次。二是局党委在每次的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班子会议上,局党委书记、局长要认真执行重大问题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强化一把手权力监督。

  (2)落实双重生活会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状况。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19日,局党委、党支部分别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并制定相关会议方案,通过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职工间的谈心谈话,收集了宝贵的意见建议、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基层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今后将严格落实,持续推进。二是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19日,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局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全体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查摆问题,又要提出具体举措。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奔问题,点出学习、工作、纪律等方面问题,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三是2025年3月19日,局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局11名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此次支部组织生活会,主动接受党员监督。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3月19日,局党支部严格按照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指定专人记录,并记录在党委年度统一发放的记录本内,严格规范记录内容,不出现空项、漏项,实事求是地记录组织生活会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召开的全过程,做到应到党员数、实到党员数、缺席党员数登记与实际情况一致。二是为做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2025年3月11日,局党支部在支部微信群中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每名党员个人问题清单、谈心谈话表、个人问题清单、个人整改清单表等事项,并要求每名党员均要撰写。三是2025年3月24日,局党支部撰写了《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的情况报告》,并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标准,优秀人数不能超过三分之一的规定,进行了评议。今后局党支部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

  3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规范  问题

  (1)干部任用工作存在纰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干部档案审核,严格把关,建立多级审核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经过多个环节的核查,减少错误和遗漏,由分管人事的副局长与局人事干部共同查档并同时在审核人签字。二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有关规定,由局党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开展任前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及时提醒,早打招呼,进一步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清醒就任、清正履职、廉洁从政。

  (2)干部日常监管“宽松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干部纪律教育,组织干部对《漳平市应急管理局考勤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对异地考勤和迟到、早退的干部按照考勤管理制度进行问责处理。二是对违反考勤和请假制度的干部进行处理。2024年12月6日局党委给予王某某、林某某、兰某某等三位同志提醒谈话处分。2025年3月11日局党委给予李某某、何某某、苏某某提醒谈话处分。经核实,由于谢某某误将10天育儿假误填为公休假并未超过假期。对超过假期请假的干部苏某某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扣发工资563元。三是已修订并使用新的《局干部请(休)假审批表》,实行“一表通”审批,明确由局人事干部、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局长逐级审批,由局人事干部负责做好日常统计和通报。

  (五)其他方面

  巡察期间,收到立行立改事项3件,已完成整改3件:

  1.2020年10月以来,未召开局党委(党组)会议,均以党委 (党组)扩大会、局务(扩大)会代替党委(党组)会,存在非党班子成员参与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委召开会议,关于研究讨论落实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巡察整改工作事宜,会议强调,要主动认领未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均以党委(党组)扩大会、局务(扩大)会代替党委(党组)会问题,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配备,由何建忠、陈华荣、刘斌等3人分工合作,做好三类会议的安排和记录工作,并禁止非党班子成员参与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进一步规范集体决策事项,确保重要事项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二是在2024年1月8日, 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拟推荐市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主任林炜城、市地震办公室主任黄城为我局党委委员候选人,并议定一致同意推荐林炜城、黄城为我局党委委员候选人。局党委将按照此前会议议定的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积极向上级党委和市委组织部争取加强党委委员的配备工作,进一步强化局党委的领导。三是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确保每次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以党委(党组)扩大会代替党委(党组)会和非党员班子成员参与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党委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2024年1月,应发放溪南镇官坑村陈某某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424元,实际仅发放388元,尚有36元未发放到位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36元冬春救助款,市应急局下拨至溪南镇人民政府,再由溪南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27日发放到官坑村陈某某个人账号36元。今后坚持按标准及时将冬春救助足额发放到位。

  3.关于财务审核不到位及重复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11月29日陈某某、苏某某、刘某某、刘某某等4人将重复报销的伙食补助 240元退至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基本户;2024年11月20日林某某、陈某某、陈某某、张某某、林某某、余某某、张某某、谢某某等8人将重复报销的差旅费740元退至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基本户;组织相关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条例》,明确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该超额部分的310元于2024年11月13日退至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基本户;2024年11月20日林某某将多发放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220元退至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基本户。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538502;通信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粮食大厦6楼),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zpanj@126.com 。

  

                                                                                                                    中共漳平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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