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200-2022-00031
- 备注/文号:漳政规〔2022〕1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6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22〕7号)的要求,对2021年12月31日以前漳平市人民政府及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评估清理结果经2022年9月20日漳平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凡列入废止(或失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凡列入保留并适时进行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由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并按程序批准后重新发布。
附件:1.漳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9件)
2.漳平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81件)
3.漳平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并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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