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漳平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3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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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龙岩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通知》(龙政办〔2021〕7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漳平市“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键  漳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  亮  漳平市慈善总会会长

  成    员:游华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开胜  市委文明办副主任

            张碧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家露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上立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邓大略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许金钟  市卫健局副局长

            颜建科  市委组织部组织一股股长

            刘晓辉  漳平市慈善总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主任由刘晓辉同志兼任。

  二、部门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坚持部门联动、项目带动、示范引领、分步实施的原则,挖掘整合社会慈善资源,调动基层群众内生动力,协同推进项目深入实施。

  慈善总会负责各村社“幸福家园”工程的具体指导和监督、审核和拨付认领基金等工作。

  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引导村社党组织在“幸福家园”工程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带领群众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活动,建立起社会互助的常态机制,互帮互助、共同富裕。

  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共同发力,及时报道“幸福家园”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褒扬爱心捐赠单位和爱心人士,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慈善互助的浓厚氛围。

  文明办负责对村社开展的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等精神文明建设项目和活动给予支持,将“幸福家园”工程纳入市各部门、乡镇村社创建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

  教育部门负责对村社开展的慈善助学、助教公益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慈善文化进校园等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必要的资金配套。

  民政部门负责将项目实施纳入年度民政重要工作,将引导和支持慈善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作为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支持慈善总会开展集中项目培训。组织动员村社及时入驻项目平台,激活村社互助基金,启动实施项目。指导监督慈善总会做好项目募捐资金使用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对村社发起的农村困难儿童和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公墓建设等民生服务项目进行指导、协调和必要的资金配套。

  财政部门负责对慈善组织实施的救助项目,可以给予适当政策支持。

  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对村社发起实施的支持“三农”发展的项目进行政策把关和专业指导,努力实现项目的社会效益最大化。将慈善组织纳入乡村振兴社会力量帮扶工作体系,积极支持慈善组织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建设行动等。将通过慈善组织支持乡村振兴的爱心单位、个人纳入有关表扬和激励范围。对村社参与的乡村振兴项目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倾斜支持。

  卫健部门负责对村社开展的大病救助、慈善义诊、慈善药品、医疗救助等慈善助医项目给予指导和支持。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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