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第三批2020年度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的通知
南洋镇、溪南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效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度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16号)精神,现将第三批2020年度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400万元拨付给你们(南洋村和溪南村各50万元)。请严格按照《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20〕44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抓好完工项目扫尾工作,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严格按“一项目一档案”要求查缺补漏,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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