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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10 13:27字号:
漳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漳平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56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0594万元,增长11.1%。其中:中央级收入37602万元;地方级收入680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5766万元的103.5%,比上年增收6031万元,增长9.7%。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9271万元,比上年增支29055万元,增长13.8%,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1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65628万元的99.7%
2017年,全市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9307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收入288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571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3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5946万元,专款收入67574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6450万元,上年结余1179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30万元,调入资金8405万元,收入合计268159万元。2017年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2392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5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0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24万元,年终结余681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81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分项情况:
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1)中央级收入37602万元,比上年增收4563万元,增长13.8%;其中:增值税23306万元,消费税13万元,上划中央所得税14283万元。
(2)地方级收入680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5766万元的103.5%,比上年增收6031万元,增长9.7%。其中:
税收收入505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0053万元的100.9%,比上年增收4585万元,增长10%
非税收入175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5713万元的111.8%,比上年增收1446万元,增长9%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9271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164万元,专项支出7410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6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05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1753万元的94.5%
(2)公共安全支出8243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81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8236万元的98.7%
(3)教育支出50131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38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2521万元的103.2%
(4)科学技术支出5418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0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012万元的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73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1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088万元的101.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69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43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542万元的98.8%
(7)医疗卫生支出2233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79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8116万元的99.4%。 
(8)节能环保支出12643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9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933万元的100.3%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90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96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9694万元的100%
(10)农林水事务支出49958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58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6077万元的98.6%
(11)交通运输支出7768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7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808万元的98.8%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144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6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571万元的102.2%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969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 8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820万元的99.8%
(14)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132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4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91万元的99.5%
(15)住房保障支出498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3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372万元的100.2%
(16)粮油物资储备等管理支出81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7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752万元的101.3%
(17)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367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 36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670万元的100%
(1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8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8万元的100%
(19)其他支出1235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0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34万元的94.1%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3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02万元,上年结余3199万元,收入合计4612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11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8300万元,年终基金结余171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3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0009万元的131%,比上年增收15052万元,增长6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111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2559万元,比上年增支12865万元,增长55.3%,完成调整预算30009万元的108.5%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万元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为零。
(四)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6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5437万元的102.8%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9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3079万元的89.2%本年收支结余692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084万元。
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6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比上年同期增收10640万元,增长19.1%,其中,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比上年同期增收3989万元,增长11.1%。上划中央级收入266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6651万元,增长33.3%
上半年,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5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7874万元,增长7.9%,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9.6%。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交通运输等支出增长较快。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0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比上年同期减少1411万元,下降11.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0322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474万元,下降11.9%,完成年初预算的30%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上半年,县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1%,增收195万元,增长1.5%;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增支1380万元,增长15.4%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上半年,财政总收入、地方级收入分别增长19.1%11.1%,增速分别居龙岩各县(市、区)第三位、第四位,均超过年初人大预期分别增长4.5%7.8%目标,实现上半年财政收入双过半。财政收入主要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长较高,分别增长22.8%43.2%77.9%23.2%
2.税性比重明显提高。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占地方级收入比重77.9%,比上年同期提高6.7个百分点,税性比重在龙岩各县(市、区)居第二位。重点行业企业税收增幅明显,纳入2018年全市28家新增长点重点纳税企业税收收入298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67万元,增长26%,拉动全市财政总收入增长11.1个百分点。轻纺、化工、建材、建筑业实现较快增长,分别增长84.7%79.8%76.3%16.7%。其中,红狮水泥、三达节能新材、正盛化工、惠丰建筑等四家企业实现税收15366万元,增长91.2%
3.民生支出有力保障。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7.9%,其中民生支出88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6%。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3993万元,同比增加974万元,增长32.3%;城乡社区支出7612万元,同比增加1501万元,增长24.6%,节能环保支出8816万元,同比增加4019万元,增长83.8%
(三)财政主要工作
1.强化组织收入确保双过半强化收入目标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及时分解落实到财税部门,确保组织收入压力不松、力度不减,实现财政收入按序时进度推进。建立财税工作定期研判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税源分析,推进行业纳税评估和税源清查工作,避免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继续加强对28家经济新增长点重点纳税企业跟踪服务,落实国税、地税、财政部门班子成员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促进税收持续稳定增长。
2.积极争取资金注入发展活力。上半年,全市共争取到位各类专项补助资金4.86亿元,其中,争取九龙江流域生态补偿及小流域以奖促治等生态环保资金11894万元,取得历史新高;争取获得中央水利发展资金5157万元、扶贫专项资金2436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3810万元、彩票公益金项目首期到位750万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71亿元,比上年增加6700万元,增长22%,主要用于土地收储、棚户区改造、教育、城乡基础设施、卫生等项目建设。
 3.落实稳增长政策促产业发展。积极兑现扶持产业发展、扶持实体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强政策的导向作用。上半年,兑现各项奖励补助3471万元,其中兑现工业稳增长和帮扶资金2848万元,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兑现外贸出口奖励金230万元、限上商贸企业奖励金243万元。继续为7家企业提供12批次5370万元过桥资金服务,缓解生产经营压力。
4.全力保障三大战役有序推进。上半年,筹措安排97958万元,支持打好项目落地、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三大战役。
筹措安排71770万元支持全市项目落地攻坚年活动顺利推进,其中,交通项目建设资金12598万元,确保国省干线联六线芦芝至和平段公路、红尖山隧道、南龙铁路西园、双洋站站前广场及通站道路等项目按进度实施;城市项目建设资金35663万元,推进福满北路提升改造、林隆南路二期、城区道路白改黑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路网工程;安排1817万元用于永福花香特色小镇建设。
筹措安排13780万元支持脱贫攻坚,确保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激励性产业项目、金融扶贫贷款等政策落实。其中,拨付2253万元用于造福工程;拨付1724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为1792户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贷款担保6150万元,促进扶贫从输血造血的转变。
筹措安排13408万元支持生态环保建设,继续巩固提升农村治水、城区治气成果。其中,上半年投入4273万元用于东门溪整治攻坚战役。
稳步推进PPP模式运作,完善PPP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上半年全市已有4个项目进入省级PPP项目库清单,投资总额11.9亿元,其中涉水工程PPP项目已完成签约并落地建设。
5.民生事业发展巩固提升。全市拨付资金30817万元,确保2018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拨付2888万元保障提高全市公务员津贴补贴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落实到位。
教育支出29117万元,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免学费、助学金等各项政策落实。投入10624万元,确保一中改扩建、二中改扩建、城隍庙幼儿园和城北、城南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布局调整有序推进。
社会保障支出11102万元,落实提高各项基本民生保障补助政策,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年450/人提至年490/人、农村生活最低保障标准从家庭年人均3396元提高至492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70元;完善特殊群体意外伤害保障体系,为6917名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按年20/人标准投保意外伤害银龄安康保险,为9253名残疾人按年30/人标准投保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医疗卫生支出5348万元,保障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卫生所建设等资金。其中,投入2489万重点支持公立医院、基层药物制度改革及综合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等;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从年人均50元提高到55元。
三农投入18253万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拨付624万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拨付4510万元支持旧村复垦、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安排全市36个贫困村共720万元发展补助资金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为67个行政村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100万元,受益群众达8.8万人。
6.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细化程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收回部门结余2年以上资金2289万元,统筹用于保民生领域项目。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台账,制定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方案,梳理全市保、缓、压、放项目,严控政府投资建设规模和债务增量,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效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组织开展“1+X”、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审批程序。上半年完成采购业务1711857万元,节约资金81万元,节约率4.2%;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59个,送审总额19383万元,核减1312万元,核减率6.8%
三、下一阶段财政主要工作措施
下半年,为确保完成年初人大会议提出的预算收支目标任务,我们将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用足用活各项财政政策,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1.紧抓财政收入目标不放松。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密切财税联席,科学合理组织收入,培植持续有效财源,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税源的跟踪管理,提高主动性和前瞻性。同时,继续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及时跟进上级政策、资金信息,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支持。
2.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全面梳理中央和省、市下达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支出进度分析,尽快分配下达包括政府债券资金在内的各项支出预算,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增强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
3.更大力度向民生领域倾斜。优先保障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各项工资性支出。重点保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支持实施园区企业招工、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等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卫生与健康领域补短板,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5个村卫生所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提升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4.持续强化财政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开展部门支出绩效总体评价和重点评价,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等信息系统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推进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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