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消防监督抽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抽查时间: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2月10日、2月18日至2月19日
二、抽查单位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抽查单位范围
1、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燃放等场所;
3、重大活动举办场所;
4、省、市重点项目施工工地;
5、其他应检查的单位。
(二)抽查重点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2、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是否违反规定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严禁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
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6、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是否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三、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各符合抽查范围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开展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2、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大队将对存在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社会各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漳平市消防大队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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