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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9 15:00 作者:漳平市公安消防大队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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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吸取“8.25”哈尔滨北龙温泉酒店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龙岩市消防支队的部署要求,漳平市消防大队决定于即日起至20189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此次监督抽查由龙岩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采取异地交叉执法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1、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2、商场、超市和市场;

3、影院、卡拉OK厅、游乐厅、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4、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

5、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抽查重点

1、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2、是否与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是否从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出具每月维保报告(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4、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排油烟管道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6、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8、微型消防站建设及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三、注意事项

1、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各符合抽查范围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开展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2、在监督抽查过程中,大队将对存在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社会各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漳平市公安消防大队

201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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