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     字号: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再对照、再梳理,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漳平市教育局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定综合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精心组织实施,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要求、按时间节点对义务教育领域10个一级事项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再对照、再梳理。

  二、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福建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阶段性评估指标》,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各职能股室按要求梳理、完善制度及机制, 依托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立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专区,在醒目位置公开市教育局便民咨询及举报电话(7539691,3099638,3099639),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拓展公开渠道

  一是通过宣传媒体公开。对教育项目建设、教师招考、招生政策、资助政策等涉及面广、需告知广大市民的有关政务事项,及时在漳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漳平电视台上公开;二是建立政务公开栏。在教育局办公楼门口和三楼设立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开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对内公开内部管理制度、议事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内容。

  我局将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政务公开的工作流程,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