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15-1700-2018-00001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永福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3-08
- 内容概述: 永福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长青楼修缮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永福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长青楼修缮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李庄长青楼建筑风格独特,年代久远,具有一定的历史研究价值。为维修保护好长青楼,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提升“大陆阿里山”旅游品牌,根据市政府《永福镇长青楼维修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2〕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长青楼修缮工作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主 任:曾仙芳
常务副主任:李大茂
委 员:傅丽芝、李志鸿、林绍强、陈志雄、李翰阳、李维组、李祖卫、李仲武。
长青楼修缮委员会下设四个职能组:
1、宣传材料组
组长:李志鸿,成员:傅丽芝、李维组、林芬、邹兰粉、李振锋。
负责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李庄村村民对长青楼的保护意识,积极动员全体村民共同支持、参与长青楼的维修保护工作;积极协助市文体局,争取申报省级文保单位;配合筹资组,开展募捐活动。
2、筹资组
组长:李翰阳,成员:陈志雄、李铁国、李忠坚、林绍强、李绍洪、李可信。
负责筹资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积极策划、组织募捐,发动群众、旅外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长青楼保护捐助活动。
3、工程组
组长:李祖卫,成员:李秋生、李汉洲、李建秋。
负责监督工程实施。确保按维修保护设计方案实施;确保维修过程的施工安全。
4、财务组
成员:李仲武(会计)、李秋生(出纳)、李庆山、陈建美。
负责财务事宜。要设立专用帐户,妥善管理、使用修缮资金; lZyxJDZ A 要及时、清楚地向社会公布修缮费用的开支情况。
永福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