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8-0600-2021-00043
  • 备注/文号:新政〔2021〕6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6
  • 内容概述: 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度村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考评的通知
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度村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考评的通知
来源:新桥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11-30 10:02

 

 

 

 

 

 

新政〔202164号

 

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2021年度村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考评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能力,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人社〔2018〕5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目标考评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就业转移培训、企业用工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保障情况、城乡居民保险等五个方面。

三、考核等次

总分为100分,全镇优秀等次2名(10%)、良好等次5名(20%),合格等次≤16名(≤70%),考核等次按考核分数结果高低排序。

四、补助标准

村级平台补助标准。优秀4000元/年补助(占10%)、良好3000元/年补助(占20%),合格2000元/年补助(占≤70%)(根据镇所辖行政村为基数按比例测算相应等次)。

五、资金来源

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考核补助资金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村补助资金由乡镇拨付到村委会,用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确保专款专用。

六、其他事项

对未达到基层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要求(机构、场所、人员、业务、设备)不列入考核范围,对没有完成任务且不积极配合考核的,不予补助。

 

附件2021年各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考核评分标准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村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考核评分标准

单位:

序号

考核

项目

子项目

分值

            

自评分

考核

得分

1

就业转移培训10分

转移培训

10

落实培训需求调查并建立台帐4分;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完成劳动力转移培训下达人数并建立台帐6分。

 

 

2

企业

用工

服务

30

组织参加

招聘会情况

5

积极组织发动本辖区劳动力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各类招聘会得2分,积极为挂钩服务企业或根据人社局安排每举办专场招聘会的得1分,两项总分不超过5分。

 

 

企业招工

情况

25

根据年初下达招工考核办法考核

 

 

3

就业

创业

服务

推进

情况

20

灵活就业

人员社保

补贴人数

6

办理人数最多村6分,其它村按比例得分。

 

 

一次性

创业补贴

6

每办理1笔得一分,满分6分。

 

 

就业创业

服务宣传

6

有公共就业服务宣传栏、LED显示屏得1分;及时宣传和发布信息1分(书面、图片资料),信息在本市级媒体上刊发得1分,在本乡镇上刊发得0.5分,最高得分5分,不得超过本项6分。

 

 

其它

交办工作

2

局相关股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交办工作、报表、材料落实情况。

 

 

4

工作

保障

情况

10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条件

5

场所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干净整洁1分;提供群众办事的便利条件1分;设备设施齐全且有固定台账(电话机、打印机、电脑、办公桌、办公桌)得2分;资料档案1分。

 

 

组织领导

人员配备

5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有挂牌,制度上墙等得3分;有配备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得2分,未配备不得分。

 

 

5

城乡

居民

保险

工作

30分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0

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完成率打到98%以上得20分;

95%98%得10分;95%以下不得分。

 

 

三项指导

稽核

5

协助做好死亡冒领、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重复领取养老金追回得5分。

 

 

基础工作

5

及时规范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新增到龄对象待遇领取通知、注销登记、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得5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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