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8-0600-2019-00064
  • 备注/文号:新政〔2019〕74号
  • 发布机构:新桥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4
  • 内容概述: 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桥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桥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04 15:33
 新政〔201974

 

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桥镇消防安全网格化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桥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4

 

 

 

新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4日印发

 

新桥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组织建设

1.成立由镇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民政所、公安派出所等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办公室。

2.设立村消防工作站。依托村社会服务管理站设立消防工作站,在村“两委”成员中明确负责人,组织落实本辖区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3.明确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明确村网格协管员的数量和消防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网格消防管理工作。

4.落实分级包干责任。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包村,村“两委”成员分包责任片区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导。派出所消防监督人员挂钩联系镇,派出所民警挂钩联系村,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5.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消防办公室每季度、村消防工作站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例会,汇总、通报阶段性消防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辖区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

6.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网格协管员每月向村消防工作站、村消防工作站每季度向镇消防办公室报告一次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汇报。

二、力量发展

1.实行“保消合一”。明确单位、居民小区等保安队伍的消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结合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及时处置初起火灾。

2.推行“巡消一体”。依托治安巡防队开展消防巡防工作,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的同时,承担防火巡查、初起火灾扑救和消防宣传等工作。

3.发展志愿队伍。各村和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志愿消防队,明确工作制度和集结方式,定期组织训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宣传和隐患查改活动。

4.发挥物管作用。单位和居民楼院(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定期检查服务对象消防安全状况和开展消防宣传,依托门卫室、消防控制室等设立消防安全“前哨站”,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时处置初起火灾。

5.配备灭火设施。村组、居民楼院(小区)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手抬泵、水带等初起火灾扑救器材。保安队伍、志愿消防队配备常规灭火器材、灭火防护装备和通讯器材。治安巡防队配备电动巡逻车,有条件的配备轻型巡逻车辆。

三、隐患排查

1.定期检查。消防办公室每季度、村消防工作站每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含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主要领导应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处理。

2.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3.隐患处置。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对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做好登记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移交或者报告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理,并有移交记录。

四、宣传教育

1.建设固定阵地。村设置至少一处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在醒目位置张贴村民防火公约。有条件的依托农村文化室、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

2.开展定期宣传。新桥镇政府每季度、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119”消防日期间开展一次集中消防宣传活动。

3.组织志愿宣传。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活动,有条件的统一配发服装、标识、旗帜等,增强消防宣传效果。

4.推行标识管理。网格内的单位、居民楼院推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提醒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的方法,引导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

五、机制保障

1.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我镇、村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对消防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村取消年度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2.将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足额保障。

3.每年应组织对各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检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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