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13-0600-2020-00009
- 备注/文号:漳溪政〔2020〕15号
- 发布机构:党政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7
- 内容概述: 溪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溪南镇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溪南镇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溪南镇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9〕83号)和《漳平市专业技术等级职务聘任指导性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及岗位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
拨款 形式 |
主管 部门 |
机构 规格 |
合计 |
人员编制数 |
|
合计 |
现有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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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南镇政府 下属事业单位 |
财政核拨 自收自支 |
溪南镇 人民政府 |
股级 |
34 |
管理 |
专技 |
工勤 |
|
29 |
管理 |
专技 |
工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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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8 |
|
|
19 |
9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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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取得资格人数 |
|
专业技术职务已聘岗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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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中级 |
初级 |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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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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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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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岗位取得资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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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岗位已聘岗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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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技师 |
技师 |
高级工 |
中级工 |
初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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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 |
技师 |
高级工 |
中级工 |
初级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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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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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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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设置情况
管理岗位 |
专业技术岗位 |
工勤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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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等级 |
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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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
中级 |
初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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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级 |
9级 |
10级 |
7级 |
8级 |
9级 |
10级 |
11级 |
12级 |
高级工 |
中级工 |
初级工 |
普通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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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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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3 |
2 |
4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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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漳平市人社局核定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数,设置:
对取得高、中级资格未聘人员只能低聘,往后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的办法,逐步达到漳平市人事局核定结构的比例。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程序、规范操作,积极稳妥推进各环节工作,决定成立溪南镇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组成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许赐江
副组长:吴锦森
成 员:罗昌灶、姜长华、邱圣昆、练长华、詹展展、陈轶源、张永保、严金水、傅 博、邱声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邱圣昆同志兼任,林芸芸、叶永泼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开展事业岗位设置管理日常工作。
(二)监督小组
组 长:陈伟军
副组长:阮雅婷
成 员:黄秀丽、田 甜
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尤其是监督岗位竞聘阶段的竞聘程序是否规范,竞聘评价标准是否科学合理,竞聘工作是否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负责事业岗位民主测评环节监票、计票等工作,督促镇党委干部人事决定的贯彻落实等。
建立人事回避制度,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如遇需回避的情况,按照回避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
三、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竞聘工作
结合溪南镇的职能、功能和人员变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原制定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在总结前三轮聘用工作基础上,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进一步规范新一轮的竞聘工作。
1.健全激励机制
(1)做到“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二是有利于完成当前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有利于今后事业发展需要。
(2)向工作一线重点倾斜。专业技术人员(含工勤人员)相对集中的事业单位,高级岗位设在重点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事业单位,高级岗位向工作一线重点倾斜。
(3)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特点和要求。通过设岗,调整人才结构,促进人才顺向流动。对因工作需要新设、新增的岗位,要采取竞聘方式选才用才,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平稳、顺利地进行。
2.严格聘用准入条件。
对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已聘用的应予以解聘。
(1)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方针、政策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情节严重者;
(2)受刑事处罚正在执行中或正在被立案审查人员;
(3)刑满释放、劳动教养期满后在专业技术岗位(含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
(4)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以上者;
(5)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6)违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政策,处理期未满者;
(7)上年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人员;
(8)连续病休半年(含半年)以上或擅离岗位、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含工勤技能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9)不支持、配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员。
3.制定岗位竞聘评分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溪南镇实际,制定溪南镇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评分标准(表格附后),对符合条件拟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决定聘任与否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1)聘龄:聘任年限--2分/年;
(2)工龄:1分/年;
(3)取得任职资格:0.5分/年;
(4)最高学历:高中或中专学历得3分;大专学历得4分;大学及以上学历得5分;
(5)所任职务:担任驻村队长、正股级干部、部门负责人的得5分,副股级干部、部门副职的得4分,一般干部得3分;
(6)出勤率: 近一年满勤得5分,依据镇党委考勤通报文件,被通报批评1次扣1分,被效能告诫1次(通报批评2次)扣5分;
(7)年度考核: 竞聘岗位要求的年度考核年限内,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得5分;优秀的1年多得2分。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一次的多得2分,两次的多得4分。有1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竞聘资格;
(8)表彰:聘任现岗位以来,获国家级综合性或部门表彰的得5分;获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得4分;获地厅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得3分;获县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得2分;获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得1分。获部门表彰的减半加分,奖项相同的按获得较高级别荣誉加分。
(9)民主测评:召开干部会议,分别对竞聘者的竞岗述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评分:
①竞岗述职:竞聘对象竞岗述职,参会对象现场评分,总分10分,由全体参会对象的平均分计算总得分;
②业务工作:根据竞聘对象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总分10分,由全体参会对象的平均分计算总得分。
③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竞聘对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驻村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评分,总分15分,由全体参会对象的平均分计算总得分。
(10)论文或新闻信息发表:聘任现岗位以来,论文在国家、省、龙岩、漳平等级别刊物发表的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新闻信息在漳平信息或政府网、闽西日报、福建日报、人民日报等不同级别主流媒体刊物发表的每条分别得1分、2分、3分、4分,内容相同的按在高级刊物上发表加分(以上发表须署名个人才得分)。
四、坚持标准原则,严守工作规范
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严格在人事部门核定的岗位数范围内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行一人一岗,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在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得互相变换岗位。聘用期内,在专业技术岗位(含工勤技能岗位)中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有岗位空缺时,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要竞聘上岗,但各岗位内等级原则上不得调整。
五、严肃竞聘纪律,确保竞聘质量
随着职称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的开展,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明显增加,竞聘岗位有限,竞争比较激烈。从有利于推进事业单位整体工作,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高度出发,严格执行国家、省及市、镇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对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按照规定要求,完成聘用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新一轮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无论已聘、具备资格未聘人员均按溪南镇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评分标准(附后)进行综合评价。并采取以下措施完成聘用工作:一是多人竞岗的情况,即人多岗位少时,所有竞聘对象最后评定得分须达到设定最高分值总分(即85分)的50%以上方有列为拟聘对象资格,在此基础上高分者当聘, 若遇竞聘对象综合评价分数一致,以领导班子测评分数高者为拟聘对象,经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聘用;二是一人一岗的情况,即符合拟聘岗位条件的竞聘对象仅有1人者,按照竞聘办法进行评分,个人最后评定得分须达到设定最高分值总分(85分)的50%以上方可列为拟聘对象,再经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聘用;三是关于落聘干部方面,对于在该次竞聘活动中未顺利聘任的干部,符合拟聘条件(即个人最后评定得分达到设定最高分值总分(85分)的50%以上),在上级有下达相应岗位职数时,可优先聘任,不再进行竞聘;四是聘用期限方面,聘用期原则上为3年,聘任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新一轮聘用过程的相关材料(含文件)须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张贴、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同时将相关材料按规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卡、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聘用文件)报送漳平市人社局认定。经市人社局认定,凭聘任文件,办理兑现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工资。
若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溪南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溪南镇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评分标准
竞聘人员姓名: 单位及职务: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内容 |
量 化 标 准 |
最高 分值 |
竞聘人员情况 |
评定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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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聘龄 |
聘任年限--2分/年。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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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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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龄 |
1分/年。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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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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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取得任职资格 |
0.5分/年。 |
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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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高学历 |
高中或中专学历得3分;大专学历得4分;大学及以上学历得5分。 |
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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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所任职务 |
担任驻村队长、正股级干部、部门负责人的得5分,副股级干部、部门副职的得4分,一般干部得3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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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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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出勤率 |
近一年满勤得5分,依据镇党委考勤通报文件,被通报批评1次扣1分,被效能告诫1次(通报批评2次)扣5分,扣完为止。 |
5分 |
|
|
|
7 |
年度考核 |
竞聘岗位要求的年度考核年限内,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得5分,优秀的1年多得2分。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记三等功一次的多得2分,两次的多得4分。有1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竞聘资格。 |
1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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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表彰 |
聘任现岗位以来,获国家级综合性或部门表彰的得5分;获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得4分;获地厅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得3分;获县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得2分;获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得1分。获部门表彰的减半加分。奖项相同的按获得高级荣誉的加分。 |
1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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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民主测评 |
竞岗述职 |
召开干部会议,竞聘对象竞岗述职,参会对象现场评分,总分10分,由全体参会对象的平均分计算总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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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工作 |
召开干部会议,根据竞聘对象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总分10分,由全体参会对象的平均分计算总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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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
召开干部会议,根据竞聘对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驻村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评分,总分15分,由全体参会对象的平均分计算总得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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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论文或新闻信息发表 |
聘任现岗位以来,论文在国家、省、龙岩、漳平等级别刊物发表的每篇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新闻信息在漳平信息或政府网、闽西日报、福建日报、人民日报等不同级别主流媒体刊物发表的每条分别得1分、2分、3分、4分(以上发表须署名个人才得分)。内容相同的按在高级刊物上发表加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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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竞聘总得分 |
X+Y+Z+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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