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南镇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溪南镇2020年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溪南镇2020年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溪南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
溪南镇2020年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07〕62号,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依据本镇地质灾害调查情况,结合2019年新发现的地质灾害进行全面的修编,特制定本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全镇共有地质灾害点9处,涉及47户,人口188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崩塌等,均属突发性地质灾害。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情况:
1.大山村下坑口自然村连永荣1户宅后滑坡隐患点,需转移1户5人。
2.大山村连理坤1户屋前,左侧滑坡隐患点,需转移1户6人。
3.大山村真山斜坡隐患点,需转移32户126人
4.溪南村南州西路22号张新华等3户宅后滑坡隐患点,需转移3户13人。
5.溪南村和坑自然村张新土等3户宅后滑坡隐患点,需转移3户10人。
6.前坪村岐尾郭真铭1户宅后滑坡隐患点,需转移1户6人.
7.东湖村寨尾张美泉等2户宅后滑坡隐患点,需转移2户10人。
8.南柄村乌土自然村郑美土等2户宅后滑坡隐患点,需转移2户4人。
9.官坑村王光跃等2户宅后滑坡隐患点,需转移2户8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锦森(镇长)
副组长:张永保 (分管领导,副镇长)
成 员:刘彬(自然资源所所长)、吕煜(派出所教导员)、陈文如(供电所所长)、陈成革(党政办负责人)、陈宗兴(财政所所长)、曾绍榆(民政办负责人)、刘 超(水利站负责人)、张学江(安监站负责人)、卢阳后(规划所负责人)、陈志强(卫生院院长)、陈庆泉(中心学校校长)、蒋国辉(中学校长)、各村土地协管员。
(二)应急分队人员名单
队 长:吴贞钦
副队长:张伟华
队 员:邱秉桔、陈玉峰、陈玉海、詹玉兴、陈炳坤、陈荣代、陈夏海、陈兴南、陈加锋、苏栋平。
(三)应急值班室
应急值班室设在镇政府,值班电话0597—7710456 。在汛期期间,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成员的移动电话应该24小时不关机。应急行动时,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上情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四)职责分工
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置并上报,负责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村组织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转移路线及安全避险地点明确。
防灾责任人、协管员及监测人员要做到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和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村组织做好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
三、应急响应
当接到省级或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村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由村主任负责把信息通知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的群众,做好各项防灾和转移的准备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三级时,村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应在岗在位,村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和巡查监测员应对地质灾害点和房前屋后危险性高陡斜坡进行一天多次的巡查和监测,一旦发现险情报告领导小组、溪南镇政府和溪南国土资源所。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二级时,村主任、村组组长和巡查监测员应对境内地质灾害点和危险性高陡斜坡进行加密巡查和监测,并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现险情,监测巡查小组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双洋镇政府和双洋镇国土资源所。对部分隐患较大或有明显形变迹象的地质灾害点应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一级时,村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应急处理紧急会议。村领导小组成员按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深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动员或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并保证避险场所安全可靠,安排好被转移群众的生活。村主任、村民小组组长和巡查监测员加强灾害点和村范围其他区域的巡查和防范,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并电告领导小组、溪南镇政府和溪南镇国土资源所,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被转移群众擅自回流。
四、转移工作的实施
镇政府、各村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预警情况有序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具体由相关村包村干部、村干部组织人员转移避让,应急转移信号为:电话通知、鸣锣或高单喊叫。
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员名单和转移安置情况表
序
号
|
行政村
|
隐患点名称
|
需转移户情况
|
安置
地点
|
包村
领导
|
监测
人员
|
村 责
任 人
|
户
|
人口
|
01
|
大山村
|
连永荣
|
1
|
5
|
道 班
|
严金水
|
连永荣
|
连合德
|
02
|
大山村
|
连理坤
|
1
|
6
|
村 部
|
严金水
|
连理坤
|
连合德
|
03
|
溪南村
|
张新土
|
3
|
10
|
中心校
|
练长华
|
张新土
|
张明辉
|
04
|
溪南村
|
张新华等3户
|
3
|
13
|
中心校
|
练长华
|
张新土
|
张明辉
|
05
|
大山村
|
真 山
|
32
|
126
|
村 部
|
严金水
|
连永荣
|
连合德
|
06
|
前坪村
|
郭真铭
|
1
|
6
|
养殖场
|
张永保
|
郭真铭
|
陈光照
|
07
|
东湖村
|
张美泉
|
2
|
10
|
村 部
|
姜长华
|
张赐平
|
张开春
|
08
|
南柄村
|
郑美土等2户
|
2
|
4
|
村 部
|
傅 博
|
郑美土
|
郑兴才
|
09
|
官坑村
|
王光跃等2户
|
2
|
8
|
村 部
|
邱圣昆
|
王光跃
|
张义超
|
五、保障措施
民政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后生活物资的供给。卫生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的药品发放及灾区的防疫工作,确保灾区不发生疫情。公安部门要做好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其它有关部门都应按自己部门的职责切实开展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