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5-0600-2018-00011
  • 备注/文号:芦政〔2018〕51号
  • 发布机构:芦芝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14
  • 内容概述: 芦芝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芦芝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14 00:00

芦芝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根据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的通知》(漳住建〔2018〕113号)文件精神,2018年漳平市下达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贫困户任务27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革命“五老”人员1户,低保户4户,残疾人贫困户17户。为推进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完成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安排

1.请各村(居)根据漳平市下达我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和补助对象,抓紧时间将任务落实到户,明确贫困户类型及改造类型(芦芝7户,华寮3户,圆潭9户,月山5户,大深3户)。

2.实施步骤、操作程序、改造要求、保障措施等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芦政〔2016〕73号)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度要求

1.各村(居)5月20日前将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加盖政府公章)送我局村镇站汇总。

2.5月底前完成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三榜公示工作,开工率6月份达70%以上、7月份达100%,竣工率9月份达80%以上、11月前完成所有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按《关于印发<龙岩市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龙建村201711号)文规定的资金进行补助。1)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6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4500元给予补助。(2)五保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4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3000元给予补助。(3)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30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2000元给予补助。(4)其他贫困农户危房拆除重建的,按每户11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0000元给予补助。上述补助标准中均含每户7500元中央补助资金。

四、档案管理

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档案资料按《转发福州市<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的通知>》(漳住建201840号)文提供的模板进行建档。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档案资料收集、建档工作。一户一档由乡镇统一保存,存档备查

 

附件:芦芝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花名册

 

 

                                  芦芝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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