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901-0600-2019-00007
  • 备注/文号:漳菁办〔2019〕19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菁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5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菁城街道2019年社区、经合社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菁城街道2019年社区、经合社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菁城街道办事处 时间:2019-02-27 17:55

各社区、经合社:

    经研究同意,现将《菁城街道2019年社区、经合社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平市人民政府菁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25

 

(此文件主动公开) 

 

 

菁城街道2019年

社区、经合社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07]62号,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依据本街道地质灾害调查情况,结合2011—2018年新发现的地质灾害进行全面的修编,特制定本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全街道共有地质灾害点4处,涉及户,人口78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崩塌等,均属突发性地质灾害。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情况:       

 

社区、经联社

隐患点名称

需转移户情况

人口

01

顶郊经合社

大菁洋地质灾害点

3

17

02

富山社区

黄厝板崩塌地质灾害点

25

71

03

富山社区

辉龙路86号,陈昌旗

1

8

04

铁路社区

华夏木业有限公司

1

2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1、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瑞华(党工委书记)

   长:林   办事处副主任)

     员:余东强(人武部部长)

            淑香(宣传统战委员)

            陈秀梅(办事处副主任)

            曾宗庆(办事处副主任)

陈妙峰(菁城派出所所长)

朱金钗(党政办负责人

邱舒民(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副局长)

郑维石(民政办主任)

王秀英(水利站站长)

陈光池(财政所所长)

陈笑明(文化站负责人)

张登龙(中心校校长)

沈杰(经济管理中心主任)

2、应急分队名

      长:刘瑞华

   长:   、余东强

      员:杨章业、郑维石、李基福、刘宗贤、陈晓沛

           王晋航、陈仁沛、蔡思林、陈光池、陈怡娜

3、应急值班室
应急值班室设在国土城区分局(菁城),值班电话:7536086,在汛期期间,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成员的移动电话应该24小时不关机。应急行动时,值班室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上传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4、职责分工

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落实,组织干部群众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巡查和防范,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置并上报,负责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社区、经合社组织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的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日常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做到责任到人,巡查监测到位,预报、警示和自救及时,转移路线及安全避险地点明确。
  防灾责任人、协管员及监测人员要做到巡查监测位置清楚,巡查监测到位;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和采取相应措施;协助社区、经合社组织做好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

三、应急响应

当接到省级或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后,社区、经合社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由社区、经合社主任负责把信息通知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范围内的群众,做好各项防灾和转移的准备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三级时,社区、经合社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应在岗在位,社区主任、社区协管员和巡查监测员应对地质灾害点和房前屋后危险性高陡斜坡进行一天多次的巡查和监测,一旦发现险情报告街道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和自然资源局城区分局(菁城)。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二级时,社区、经合社主任和巡查监测员应对境内地质灾害点和危险性高陡斜坡进行加密巡查和监测,并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现险情,监测巡查小组立即报告街道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和自然资源局城区分局(菁城)。对部分隐患较大或有明显形变迹象的地质灾害点应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为一级时,社区、经合社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应急处理紧急会议。社区、经合社领导小组成员按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深入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动员或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并保证避险场所安全可靠,安排好被转移群众的生活。社区、经合社主任、社区、经合社协管员和巡查监测员加强灾害点范围和其他区域的巡查和防范,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并电告街道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领导小组和城区分局(菁城) ,采取效措施,严禁被转移群众擅自回流

四、转移工作的实施

各社区、经合社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预警情况有序组织群众转移避让,具体由相关干部、社区、经合社组织人员转移避让,应急转移信号为:电话通知、鸣锣或高声喊叫。

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员名单和转移安置情况表

社区、经合社

隐患点名称

需转移户情况

安置

地点

包社区经合社

领导

监测

人员

社区、经合社责

任 人

 

 

人口

01

顶郊经合社

大菁洋地质灾害点

3

17

顶郊经合社村部

林秋玺

 

张福坤

林锦旺

 

 

02

富山社区

黄厝板崩塌地质灾害点

25

71

富山社区办公地点

陈秀梅

 

贵河

曾春玲

03

富山社区

辉龙路86号,陈昌旗

1

8

富山社区办公地点

陈秀梅

 

陈贵河

曾春玲

04

铁路社区

华夏木业有限公司

1

2

火车站站前广场

陈淑香

蒋建平

李碧霞

 

五、保障措施

 民政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后生活物资的供给。卫生部门要做好受灾群众的药品发放及灾区的防疫工作,确保灾区不发生疫情。公安部门要做好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其它有关部门都应按自己部门的职责切实开展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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